桂城鐵腕整治“兩違”
“霹靂2019”專項行動進行中!
4月22至23日,桂城街道查治辦根據“零報告”日報反映情況迅速作出反應,對夏南一、夏南二社區9處宅基地違建行為當頭棒打,通過實施停水、停電、割除鋼筋等強制措施,遏制頂風搶建行為。
此外,街道查治辦牽頭水務、城市管理、綜治、社區等多部門組成的另一專項行動組,快速果斷拆除林嶽南福村的3處違法建設。
在拆除違法建築過程中,違建當事人試圖阻擾並強詞奪理,專項行動組對違法建築物堅決做到“零容忍”,即查即拆,不給違建當事人留有任何“討價還價”的餘地,依法強制拆除林嶽南福村三處違法建設共680平方米。
今年以來,桂城街道嚴格實施社區和街道之間建立“兩違”行為“零報告”日報機制,實現“及時發現、及時制止、及時拆除”,不給任何違法建設行為留僥倖逃避的空間,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勢頭。
據統計,截至4月23日,桂城街道查治辦根據“零報告”日報反映情況,依法查處違建203處,拆除違建面積207326.179平方米,做到發現一宗、消滅一宗。
目前,桂城街道查治辦對各社區宅基地違建已定好作戰圖,排好攻堅時間表,接下來將集中力量全力攻堅,以鐵軍精神推進拆違工作,堅決對新增兩違“露頭就打、出土就拆”,用“霹靂手段”打贏拆違攻堅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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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建築或搭建物屬於違法建設?有哪些“懲處”措施?街坊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舉報?下面桂城君就來給你好好說說,看仔細啦!
哪些屬於違法建築?
根據從4月1日起實施的《佛山市違法建設查處暫行辦法》,違法建設,即違反城鄉規劃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包括:
①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
②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
③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在開工前未經驗線或者驗線不合格擅自開工建設的;
④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⑤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水務、交通運輸、土地管理、文物保護、園林綠化等有關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違法建設,後果很嚴重
1、對於違法建築,可依法強制拆除程序
《佛山市違法建設查處暫行辦法》規定了強制拆除程序,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鎮政府作出限期拆除的決定後,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在依法履行公告、催告等程序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本級人民政府應當自收到報告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責成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依法強制拆除;鎮人民政府可以依法作出強制拆除決定並組織實施強制拆除。
2、逾期不改對建設單位和個人都開罰
對於違法建設,可不是拆除就完,還可能面臨不予登記甚至罰款的後果。
《辦法》明確提出:
國土部門對沒有或者不符合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意見以及當事人未處理完畢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不予辦理或者暫緩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轉移登記(繼承登記和生效法律文書轉移登記除外)和抵押登記。
對尚可採取改正措施的違法建設,相關部門責令違建當事人限期改正,對按期改正違法建設部分的,處以建設工程造價5%的罰款;對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採取強制拆除等措施,並處建設工程造價10%的罰款。建設工程未經驗線或者經驗線不合格擅自開工的,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建設單位處1萬元罰款,對個人處2000元罰款。
商品房開發企業誘導業主違法建設的,由建設部門責令改正,對商品房開發企業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將違法信息錄入房地產行業誠信檔案管理系統,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披露,並對其誠信記錄進行扣分。
發現違建可這樣舉報
《辦法》規定,任何單位、個人可通過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鎮人民政府向社會公佈的信箱、電子郵箱和全市統一的電話投訴、舉報違法建設行為。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鎮人民政府接到投訴、舉報後,應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予以受理。有明確投訴、舉報人的,受理機關應當將受理情況告知投訴、舉報人,
處理結果應當在處理結束後的7個工作日內通過書面、手機短信等方式告知投訴、舉報人。違法建設不僅存在安全隱患,也不利於城鄉土地的規劃、建設與管理。遇到違法建設行為,佛山市民可以積極撥打0757-12345進行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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