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書內容漏洞百出,明州案女生為套現不惜“賣色”又賣套路?

自2018年8月開始,在多家媒體的轟炸下,明州案已經成為了"國際矚目"的案件。前後經過7個多月的時間,這起案件不僅沒有冷卻,反而愈演愈烈,這很難讓人不懷疑該涉案女生的目的。試問有哪個"被害人"願意在媒體的反覆爆料下,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

猶記得在電影《素媛》中,被害人的父母為了逃避記者的拍攝,抱著素媛在醫院裡逃跑的場景,而讀小學的素媛都因為那份羞恥心問父親是不是自己做錯了什麼。反觀在外留學的明州案女大學生,卻絲毫不顧自己的尊嚴,一次次在媒體面前"撕下"自己華麗的外衣。

據報道,明州案涉案女生已於當地時間4月16日正式對劉強東提起民事訴訟,並索賠5萬美元,而此次,京東也在被告行列。在京東進行大變革的節骨眼上,作為變革主帥的劉強東再成被告,這真的是一場巧合麼?

起訴書內容漏洞百出,明州案女生為套現不惜“賣色”又賣套路?

與這次民事訴訟一起曝光的,還有該涉案女生的起訴書。在這篇長達27頁的起訴書中,"案件細節"不可謂不詳盡,這跟該涉案女生在起訴書中表明自己"被灌醉"的"醉酒"狀態完全不符。試問,哪個"醉酒"的人可以這麼清晰的記錄每個細節?又如何在悲劇發生後冷靜的給朋友發微信表示她會留著她的床單,她說:"證據不能弄丟"。

起訴書內容漏洞百出,明州案女生為套現不惜“賣色”又賣套路?

在這份訴訟書中,該涉案女生表示,在案發當天的晚宴之前,劉強東就有主動接近過該女生。但其實,這個案件在此前長達3個多月的調查到結案過程中,根據美國警方、劉強東律師以及知情媒體報道:劉強東在商務酒會前並不認識該女生;且酒會後,是該涉案女生主動要求參與京東組織的另一場活動,並在轉場的車上主動與劉強東親暱;該女生還曾主動給司機提供其公寓地址,並與劉一起很高興的進入公寓,在公寓中發生的肢體接觸均未表現出反抗和不情願。

由此可見,表面上思維縝密、細節詳盡的訴訟書,實際上漏洞百出,根本經不起推敲。稍微探究,不免讓人生疑——這起案件是不是女生設下的圈套呢?

事實上有這種可能,該女生不僅利用輿論將案件發展推向對自己有利的一面,甚至不惜自己的"清白",利用輿論這把利劍直指劉強東。而如今,就連京東都被捲入其中,箇中意味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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