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酒授權貼牌 是殺雞取卵的商業模式

近日,有媒體報道汾酒集團出品的產品存在價格、產品信息混亂,“集團開發酒”暗藏私自灌裝等現象。4月22日,汾酒集團發佈聲明稱,“將大力進行整治、整改,保障廣大消費者的權益。”業內人士指出,汾酒靠開發貼牌、授權定製去增加整體營收,這種增長方式存在很大的硬傷,同時有損品牌形象。

“股份酒”“開發酒”,這些專屬名詞在公眾看來不知所云,但內行人卻早就心知肚明。簡而言之,前者是“名門正宗”,後者則是“貼牌掛名”。當然了,所謂“授權貼牌、合作開發”的運營模式並非白酒行業獨有,其在服裝、家電、日用品等領域都普遍存在,只不過消費者一直對此缺乏具象感知而已。應該承認,類似的操作路數本身並無原罪,真正的問題還是在於,某些企業太過激進,乃至以一種近乎殺雞取卵的姿態逐利。

開發貼牌模式從來都有其侷限性,其對不同行業的適配性是存在明顯差異的。一般而言,較為成熟、較能為市場接受的“貼牌”都屬於是“跨產品線”的貼牌,比如說一個做保暖內衣起家的“名牌”,授權給家紡用品、小飾品、衣帽鞋類等商品使用。相對來說,這種做法還是基本保留了核心產品的血統純正,同時也讓消費者較容易甄別,故而激起的牴觸也有限。與之相較,白酒一行,則完全是另一種邏輯了。

白酒品牌授權貼牌產品的還是白酒,這種“同品類”的貼牌,一方面極大稀釋了品牌含金量,另一方面也給消費者造成了嚴重誤導。一些人直斥這種玩法是“酒廠自己山寨自己”“企業自己製假售假”,這在某種意義上的確是有其道理的。我們都知道,國人對白酒名牌的信任根深蒂固,就白酒消費者而言,他們所認可的更多還是“品牌”而非“單品”。儘管近些年來所有酒企都在豐富產品線,實現高中低端的全覆蓋,可個別企業默許開發商以三無散裝酒冒充“名酒”,還是顯得太急功近利、太沒有下線了。

白酒行業自有其特殊性所在,酒企熱衷的“開發酒”,在消費者眼中仍不過是“假酒”“山寨貨”,這就是民意。隔行如隔山,普通的消費者當然無從知曉酒業內部的門道,可是僅就曝出的個案所引發的巨大輿論反彈而論,全行業就理當引起足夠警醒才是。現如今,許多酒企之所以能夠以貼牌商借勢大品牌短期套利,很大程度乃是因為信息不對稱之下,消費者無條件信任所支撐的習慣性購買。而隨著種種內幕被曝光,這種一本萬利的撈金術,終將難以為繼。

所謂品牌紅利,絕對不是可以無限揮霍的資源。若企業自己都不愛惜羽翼,那麼漸漸看透一切的消費者當然會決絕拋棄。散酒灌裝、貼牌名酒,這種商業模式,是時候被重新評估了。(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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