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釐龍蝦”打假,兩家冒牌店被“摘牌”

“巴厘龙虾”打假,两家冒牌店被“摘牌”

4月25日傍晚,在漢口萬松園雪松路上的巴釐龍蝦店門口已經不少食客前來排隊。記者詹松 攝

長江日報融媒體4月25日訊 如果你生活在武漢,一定知道鼎鼎大名的四大“漢味蝦王”之一——“巴釐龍蝦” 。到萬松園的巴釐龍蝦啜頓蝦子,已成為許多武漢人款待外地朋友的“保留節目”。近年來,因為利益驅使,一些冒牌“巴釐龍蝦”店也在江城悄然出現,不僅欺騙消費者,還損害品牌利益,擾亂了市場秩序。

記者25日從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巴釐龍蝦”已啟動打假程序,目前已通過法院對兩家假店進行了“摘牌”。

冒牌店內掛滿“巴釐龍蝦”招牌

2017年9月18日,武漢知識產權審判庭受理了武漢市巴釐龍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訴湖北吾來巴釐龍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巴釐龍蝦店、呂某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

原告稱,“巴釐龍蝦”作為字號,自2010年開始經營至2017年,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任何人未經授權擅自使用“巴釐龍蝦”字號的行為,均屬侵害原告企業名稱權的違法行為。但2016年1月開始,被告呂某成立被告東湖巴釐龍蝦店,使用原告字號經營,2017年2月,呂某又成立武漢市洪山區吾來巴釐龍蝦店經營,並於2017年7月成立被告湖北吾來巴釐龍蝦公司經營,在餐廳懸掛“巴釐龍蝦”招牌,在員工制服、紙巾盒、菜單、訂餐卡和發票上使用“巴釐龍蝦”字樣,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造成消費者混淆與誤認,嚴重侵犯原告的合法權益。

原告請求法院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原告損失、維權費用人民幣686萬餘元,在本地有影響力的媒體上刊登十五天聲明、公開賠禮道歉。

“巴厘龙虾”打假,两家冒牌店被“摘牌”

4月25日傍晚,在漢口萬松園雪松路上的巴釐龍蝦店門口已經不少食客前來排隊。記者詹松 攝

法院判三被告不正當競爭

經調查,法庭查明三被告侵權行為屬實。法庭認為,經過多年的持續經營,“巴釐龍蝦”既作為武漢巴釐龍蝦公司的字號,又作為提供的餐飲服務的名稱,在武漢市範圍內已經具有較高的知名度,併為公眾所熟知。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關於“知名商品”的條款,對“巴釐龍蝦”的商標權進行保護。被告的行為應當認定為“不正當競爭”行為。

法官又綜合考慮兩被告的經營地址、經營時間以及經營場所的裝飾裝潢細節,酌定被告湖北吾來巴釐龍蝦公司、東湖巴釐龍蝦店因不正當競爭行為給武漢巴釐龍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數十萬元。

2018年3月30日,法庭一審判決三被告賠償原告損失70萬,雙方均提出上訴。2018年11月7日,法庭做出二審判決:被告立即停止在其營業場所內使用巴釐龍蝦字樣,呂某和湖北吾來巴釐龍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限期賠償原告武漢市巴釐龍蝦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濟損失30萬元、15萬元,及原告為制止侵權行為支出的合理費用、二審訴訟費,共計59.2萬。目前,該案件仍處於強制執行階段。

“巴厘龙虾”打假,两家冒牌店被“摘牌”

4月25日,在漢口航空路上的一家小龍蝦館門口看到,店老闆將幾隻小龍蝦的螯肢插在泡沫箱上,使得小龍蝦動彈不得,走過的人還好奇的湊過來看看,以為是模型。僅僅著幾隻小龍蝦就給店家招攬了不少生意。記者詹松 攝

記者專訪巴釐龍蝦副總裁徐穎聰:

“巴釐龍蝦”遭加字冒牌圍城,已成立打假隊

“目前,巴釐龍蝦已經啟動新一輪打假行動,用法律訴訟和行政投訴相結合的方式維權。”25日下午,巴釐龍蝦公司副總裁徐穎聰告訴長江日報記者,打著“巴釐龍蝦”旗號的店子,最高峰時有70餘家,不少採取加字或改字冒牌,打擦邊球。

徐穎聰說,2016年時,有食客陸續向巴釐龍蝦的實體店或微博、微信賬號詢問,光谷軟件園內和洪山區書城路的兩家掛著“巴釐龍蝦”招牌的蝦店是否是假冒的,因為兩家店的口味實在與此前吃過的巴釐龍蝦不同。此後,巴釐龍蝦就開始取證,並在2017年起訴至法院,“最後我們雖然勝訴了,可時耗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

在訴訟期間,巴釐龍蝦成立了專門的打假團隊。“打假靠企業一己之力收效甚微,週期和成本也很高,”但徐穎聰也告訴長江日報記者,武漢正在全力優化城市的營商環境,對於巴釐龍蝦公司的打假困境,工商部門還專門下發了紅頭文件,就巴釐龍蝦註冊商標專用權進行了長達7個月的保護行動,目前冒牌店的數量已經急劇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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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法院去年審結知識產權案件5879件

多個知名商標品牌在漢成功維權

25日,武漢知識產權審判庭發佈了《武漢法院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8)》白皮書,首次披露了“巴釐龍蝦”“小黃鴨”等知名商標品牌在漢成功維權的案例,體現出武漢法院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激勵創新的主導作用,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的決心和成效。

2018年,武漢法院在案件總數持續高位運行、在跨區域管轄案件和專利技術類案件激增的情況下,武漢兩級法院共審結案件5879件,綜合結案率96.5%。員額法官人均審結知識產權案件360件。

2017年,武漢知識產權審判庭成立,集中受理全省涉及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計算機軟件、商業秘密、馳名商標認定及壟斷糾紛等第一審知識產權民事和行政案件。2018年共受理跨轄區的專利技術類案件213件,涉及襄陽、十堰、宜昌、黃石、黃岡、鄂州、仙桃等地市,專利技術類糾紛案件集中管轄的效果明顯。全年共審結計算機軟件糾紛案件39件。

2018年,武漢法院加大對終端零售市場銷售假冒侵權產品的懲處力度,保護了白雲邊、黃鶴樓、貴州茅臺、瀘州老窖、張裕葡萄酒、徐福記糖果、雲南白藥牙膏、藍月亮洗衣液等知名商標品牌,規範終端銷售市場秩序。

此外,武漢法院還注重服務商標保護,打擊依傍他人商標品牌從事餐飲、酒店、商品銷售等服務類經營行為,保護了巴釐龍蝦、永和豆漿、大潤發超市、世紀宏圖不動產、富僑足浴等服務類品牌,規制服務市場的混淆行為。

2018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視察武漢知識產權審判庭時,對審判庭的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同年,武漢知識產權審判庭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先進集體”稱號。(記者梁爽 通訊員王田甜 餘傑 趙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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