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企業鬆綁 助經濟發展 蘭州市生態環境局推進環評“放管服”改革

給企業鬆綁 助經濟發展

市生態環境局推進環評“放管服”改革

以前“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表,前後跑下來沒有一個月辦不完。”現在“不見面備案”後,在網上填報,一個項目花費的時間不到10分鐘。”蘭州市一家企業環保部相關負責人這樣評價我市的環評“放管服”工作。今年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將持續深化環評改革工作,在加快審批速度、提高審批質量、提高審批效率上下功夫,最大限度為辦事群眾提供優質服務。

2018年10月23日,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出臺《關於進一步深化環評“放管服”改革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蘭州寶方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萬噸超高功率石墨電極項目”是第一個搭上了蘭州環評“放管服”改革“動車”的項目。

環評改革後,環保部門不再組織專家技術審查、實行審批告知承諾制、改造類項目不再報批環評手續、《名錄》外項目不再納入環評管理、取消審批前置、優化總量管理、統一審批標準、實行“不見面備案”、落實環評文件“瘦身”、實現“評、批”分離、允許建設項目開展施工前期準備工作等11項減政便民措施。

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建設項目管理處處長張克俠說,“11項減政便民措施不僅解決了環評審批程序繁雜、耗時過長、成本過高、監管難、企業環保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突出問題,還改進了工作方式、轉變了工作作風。”

轉變工作思路助推企業發展

在環保監管方面,變“前端控制為後端控制”,變“靜態監管為動態監管”,由“重審批,輕監管”向注重“事中事後監管”轉變。“這包括將嚴格環評違法行為查處,加強建設項目環評審批與環境監管執法的溝通,做到及時、有效、無縫銜接。”張克俠說。

放下了管住了,如何更好地為企業服務?市環保局對重大項目、民生工程、扶貧項目的審批開通“綠色通道”,在項目前期規劃、選址、選線等階段,前期介入服務。進一步壓縮審批時間,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報告表類項目當日受理,當日辦結,其他報告書類建設項目審批時限由法定60個工作日縮短為15個工作日;報告表類建設項目審批時限由法定30個工作日縮短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後,市、區縣環保部門當日出具環評批覆。

2018年至今(截至2019年4月10日)蘭州市共完成建設項目環評文件手續辦理2553個(含11個省列重大項目),其中報告書70個,報告表625個,登記表備案1858個。

改革持續發力給企業送上“定心丸”

今年,該局將持續深化環評改革,將規劃環評和項目審批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重要手段之一,準確把握新時期、新形勢下環評審批的新要求、新特點,不斷強化服務意識,保障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既注重改革創新,更注重強基固本,最大限度為辦事群眾提供優質服務。蘭州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杜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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