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女性出嫁,户口需要迁出吗?还能享受土地吗?征迁可以分吗?

岳龙生


关于外嫁女合法权益如何保障的话题一直倍受社会关注,国家立法,尽管在《妇女权益保护法》、《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了出嫁女所享有的合法权益,但现实生活中,因农村根深蒂固的风建传统思想和亲情较量,出嫁女权合法权益依就难以保障。


那么农村女性出嫁,户口需要迁出吗?迁了还能享受土地吗?征迁可以分吗?

首先,农村女性出嫁,迁出户口的好处。

1、方便就近办理需要户口所需要办的各种事项。比如,打个证明,需要你提供户口本。报销点费用也得要户口,办理个什么证件需要户口复印件,你不可能每次都跑回娘家拿户口册,离得近不说,离得远真的非常不方便。所以出嫁女将户口迁到婆家是有好处的。

2、可以享受婆家村集的社会福利。比如养老、医疗、村集体股权分配、土地承包经营、宅基地申请等。


其次,农村女性出嫁,户口迁出与不迁出,从法律方面讲,对土地享有、宅基地征迁不受影响。

《妇女权益保护法》规定,出嫁女户口迁移到婆家,在婆家未新分配到土地和宅基地条件下,出嫁女在娘家的土地和宅基地,原村集体不得收回,出嫁女依法享有自己份额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房屋遇上征占拆迁,出嫁女依然享有拆迁补偿。这是从法律方面规定来讲的。

再次,农村女性出嫁,能不能享有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还与亲情传统观念有关。

尽管法律规定出嫁女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拆迁补偿权,但农村几千年根深蒂固传统观念,“嫁出去女儿,婆出去的水”,父母哥弟不给你,你真能放弃亲情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吗?我看并不值得。并且还夹杂着父母赡养义务复杂关系,出嫁女普遍是不会跟哥弟共同赡养父母的,都是跟丈夫一起赡养公婆。如果能做到权利义务对等,依法享有合法权益也是应该的。

总而言之,法归法,亲归亲,很多时候法律难断家务事。作为一家人,里外都要会想,父母给是情份,不给也不必去争。能帮助父母是心意,不能帮,父母也不望你的。哥弟姐妹之间更要会想,该给的要给,不该要的也不要去争。男孩更要承担赡养父母的主要责任。这是阿洪个人观点,欢迎大家共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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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人阿洪


对于农村出嫁的女性,那么对于这个土地的经营承包权以及拆迁征用的时候,是否可以获得享受的权利,这个呢,我们今天要给大家来重新的讨论一下。

很多人都深深的受到这个问题困扰。比如说农村里面以前还没出嫁的时候,是享有这个土地的经营承包权。

出嫁以后是否要把户口搬迁出去?

这个农村里面如果女孩子出嫁以后,是否要把这个户口搬迁出去?这个问题还得看你自己个人的选择,我们并不推荐说吧,户口一定要搬迁出去,或者不把户口搬迁出去,因为两种做法有利也有弊

比如说在户口的时候不搬迁,那么有可能在娘家这边出现了各种专用拆迁或者其他的福利的时候,那么有可能会获得一份相对应的福利。

那么如果没有把户口搬迁到你出嫁的地方,也就是婆家这边,那么在婆家这边如果遇到搬迁或者是征用土地,那么这个时候你要没有获得相对应的福利。

所以这个时候呢,就应该看看哪一方面更加有利,或者对于这个农村的户口对于你的户口更加有吸引力或者有福利

所以这种情况之下才能够使得我们在这个搬迁的时候,获得一定的待遇和福利。

拆迁的时候你也会获得同样的享受

假如户口在农村里面,在娘家这边遇到了征用拆迁。

那么你的户口在这里面只可以和农村里面的村民享有同等的权利和福利的。

比如说获得分配安置房的情况之下,如果你的名额在农村里面,那么户口没有搬迁出去,这种情况是可以获得相对应的福利的。

比如说每个人分配几十个平方,或者每个人分得相对应的补偿金,那么你也是有一份。


但是土地征用,这个能不能分得赔偿金呢?

但是对于农村里面土地的征用是否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呢?

这个其实对于个人的补偿意义不大,他主要是针对于户口的补偿的。

比如说你这个户口下面有5亩水田,那么专用的价格为5万块钱一亩,平均你就能够拿到25万。

那就25万钱,他是直接给到这个户口户主里面的。那么由于你户口在农村里面,理应能够分得一部分钱。

但是实际分配这块是由户口里面的户主分配的,也就是你在娘家那个户口本上的户主,他们实际分配多少这个就由他来掌握决定了。


每个地方的情况非常复杂

这个情况的地方非常复杂,所以我们就不能够同意的给大家分析每个情况的事情。

这个只是按照我们当地这边以往的经验来分析给大家听。所以每个地方想要实际应用,想要得到真实的或者更加明确的答案,我们建议大家到当地去询问一下,毕竟当地相关的部门能够给予更加准确的答案。


农人莫小道


笔者在农村乡镇从事过征地拆迁工作,加之亲戚家刚征地拆迁,说说相关情况吧。

第一、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女性出嫁后必须迁出户口。女性出嫁后户口是否迁出,由自己决定,其他任何组织、任何人均无权干涉。男女双方婚姻关系依法确认后,夫妻一方可以申请将户口迁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另一方配偶处,并没有说明是必须迁到另一方。笔者本地,女性出嫁后户口仍留在娘家的很多,有的是女性出嫁后生的小孩户口也是上在娘家的。笔者一个亲戚结婚近20年了,但户口也未迁移到夫家。

第二,因土地实行的承包关系长期不变,如出生时没有承包地,现在也难以有承包地。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就是大家说的 “生不增,死不减”,家庭承包土地的数量和位置不因人口变化而变化,而且这种不变化的土地承包关系还将延长一轮,至于第三轮承包期(2057年)到期时如何作调整,目前不知晓。所以,如果在出生时没有土地,现在也难以有土地,当然如果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社)里有机动的土地,按村民自治的相关规定,只要大多数社员同意,可以适当进行微调。但实际是极少有进行微调的情况,因为土地实行承包已几十年,新增的人员(新出生的、符合规定迁入的)太多,根本无法都能满足。

第三,如户口没有迁出,在征地拆迁中应依法享受相应权利。在户口没有迁出的前提下,出嫁的女性不管在哪里居住生活,但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里的人员,自然也应该享受相应的权利。特别提醒,是享受的“相应权利”,出嫁的女性虽户口还保留在娘家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内(即“户口在农村娘家”),但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内有承包地、有房屋产权的人员,在征地拆迁时所享受的权利是有所区别的。因征地拆迁政策相对复杂、专业性强,且各地不一样,笔者就结合本地的实际作一简要分析,仅供参考,切勿对号入座。

(1)土地补偿的有关权利:如涉及征收了出嫁女的承包地,那么对应的该支付给个人的土地有关补偿应支付给个人,涉及应由集体统一处置的有关土地征收的补偿部分,根据村民自治的规定,经社员大会同意通过处置方案并按程序报批,如处置方案中是全部或部分将补偿款发给社员,那仍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出嫁女也应分得相应的款项(至于是占一份或是打折,要看该出嫁女是否有承包地,是否征收了承包地,以及大多数社员的意见。不少处置方案一般情况是倾向于征收了土地,有承包地的,这也是公平的一种体现)。

(2)房屋拆迁的有关权利:如父母通过赠送或子女进行继承的形式,出嫁女有房屋产权,自然会享受到拆迁的房屋主体补偿款、宅基地上的构(附)着物补偿款、住房安置、奖励款及其他补偿款等补偿。如果该出嫁女已无房屋(以产权登记为准),国家政策方面当然不会给予相应的拆迁补偿。至于,其娘家父母的房屋拆迁了,娘家父母愿将拆迁的相关补偿分一部分给出嫁的女儿,那是另当别论。如果出嫁女户口已迁出,但在娘家的集体经济组织内仍有房屋产权,仍能享受拆迁的相关补偿,只是可能会因户口性质的不同(农业户口、城镇户口),补偿的具体政策不一样。

综上所述,女性出嫁后,没有任何硬性规定其户口必须迁出;如原来没有土地,现在也难以有土地;如户口确属留在农村老家,在征地拆迁中应根据具体实际确定是否享受补偿以及该享受怎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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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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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农村的婚嫁习惯,女性出嫁后,户口是要迁出到丈夫家中的,不过这个在法律上面没有明文规定,也就是说,这个是征求个人意愿的,你愿意迁就迁,不愿意可以不迁,尤其是我们这代人,独生子女居多,不像以前,家里子女比较多的,涉及到财产纠纷问题,女性在出嫁时,一般都会把户口迁出。

既然户口迁出与否纯属自愿,那么你在出嫁的时候,可以根据两地的福利待遇和拆迁机会来定,这本来是很现实的问题,如果你觉得自己老家可能会面临拆迁,那隔壁将户口迁出呢,因为拆迁中,在一定程度上是按照人头赔付的,当然,如果丈夫家可能会拆迁或者所在地福利待遇更好,便可以选择迁出。



另外,土地问题永远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户口迁出后,肯定是不能再继续享受原户籍所在地的土地权益的,因此,你只能享受最终户口所在的的土地权益。另外,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也就是说,原户籍所在地父母亲去世后,又户口上的其他人口继续享有,如果已经没人,那么土地收回集体。虽然土地不能继承,但是土地上面的附着物和建筑物是可以继承的,儿子、女儿同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拆迁的话,也可以得到房屋补偿款。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父母并未去世,那个就得看不动产登记上是否有你的名字,有的话,你可以得到属于你的部分。



我是农村户口,妻子是城市户口,婚后,我也一直没有将户口迁到城市,毕竟想要证明是否为一家人,直接看结婚证就行了。孩子出生后,我毅然决定将孩子户口上在我农村老家,因为老家现在很有可能面临拆迁,现在农村土地确权后,土地升值空间应该是巨大的,也并不是我过于功利,而是现代社会本身压力就大,这也算是给自己和家庭留条后路。

其实现在,各项福利待遇都是比较人性化的,比如,我的孩子出生后,虽然户口上在了农村,但孩子的医疗保险是可以随着母亲买在城市的,城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可比新农合要划算许多。另外从教育方面根本就不用考虑了,因为现在公立学校是基本没有希望的,每年都是通过摇号决定的,因此,我家孩子将来就直接上私立学校就完了,隔壁去纠结那么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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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女性出嫁,户口需要迁出吗?还能享受土地吗?征迁可以分吗?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在部分地区还是非常严重的。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个说法是错误的,近年来,重男轻女逐渐被女性顶起大半边天所替代。考虑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户口迁出与否对土地、子女问题有没有影响。



一、农村女性结婚,户口需要迁出吗?还能享受土地吗?

对于这个问题,给到你的肯定答复就是:不需要,完全由本人做主。没有硬性规定,迁出或者不迁,如果不迁出,娘家的土地可以保留。其实,大家考虑迁出与否,一是考虑土地问题,二是考虑子女问题。根据我国最新的土地承包法,如果外嫁女户口已经迁出,且在新居住地区没有获得承包地的,是可以保留娘家这边分得的土地的,村集体不能收回。 而无论户口迁出与否,对孩子出生、上户口、读书都没有任何的影响。所以,如果你不想迁,大可不必迁出。


二、征地拆迁时,外嫁女是否享有安置补助费?

农村在进行征地拆迁时,考虑的的因素标准就在于有没有征地拆迁所在地的户籍,和外不外嫁没有关系。只要户口没有迁出,都可以享受征地拆迁的各项补偿。但是,有个例外,如果嫁入的是农业户口,则在婚姻关系确立之后,享受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关系,不论户口迁出与否,都不再享受原有的征地拆迁安置。

关键是,如果外嫁户口迁出,是否还享受安置?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是你最关心的。根据我国的农村集体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户口迁出的,在原户口地不享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除非,有个特例,就是存在丧偶或者离婚的,将户口又迁回原集体经济组织,也可以享受安置。

综上所述,在现在这个经济时代,外嫁不代表户口迁出,没有强制规定。对于户口迁出之后,是否享受原村征地拆迁安置,则要看是否保留原有户籍关系。


指尖三农


已然嫁出去了为什么还要分东西给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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