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二毛”被判18年!廣宗縣法院對崔振強等涉惡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26日記者獲悉,邢臺崔振強(綽號“二毛”)因組織閒散人員敲詐勒索、非法拘禁等行為被判18年。

邢臺“二毛”被判18年!廣宗縣法院對崔振強等涉惡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據悉,崔振強是邢臺市人,綽號“二毛”,多次組織社會閒散人員對企業主採取盯梢、跟隨等軟暴力控制人身自由的方式進行敲詐勒索、替人討債;藉故滋事,隨意攔截、辱罵、毆打他人。涉案其他人存有詐騙他人財物,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等犯罪行為,在當地造成了較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立案後,廣宗縣法院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於2019年4月19日依法對崔振強等11人涉惡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以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一審判處崔振強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判處其他9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0個月至11年不等的刑罰,並依法宣告1名被告人無罪。

在該案的審理判決中,對被告人劉帥“零口供”予以定罪,對被告人劉某鵬依法宣告無罪。

(燕趙都市報 記者 張會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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