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開消費“BUG”,網絡遊戲更暢爽

2018年11月6日,IG奪冠,網絡一片沸騰。許多人這時才開始意識到,原來網遊的影響力已經如此之大。根據中國音數協遊戲工委、伽馬數據聯合發佈的《2018年中國遊戲產業報告》顯示,中國遊戲市場實際銷售收入達2144.4億元,遊戲用戶規模達6.26億人,同比增長7.3%。雖然增長趨緩,但由於當前我國人口結構正在向90後等年輕群體轉移,未來遊戲用戶將進一步擴大。該群體個性明顯,消費意向強,願意為虛擬價值付費。

近年來,涉及網絡遊戲的案件持續上升。作為玩家,與運營商之間基於網絡遊戲產生服務合同關係,也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意義上的消費者。對於虛擬世界裡新型的消費關係,隱藏著許多“BUG”,玩家由於存在誤區,導致維權時困難重重,甚至可能在不知不覺中走進犯罪分子設置的陷阱,賠了夫人又折兵。

&遊戲出問題,我該起訴誰?

家住山東的小李經朋友推薦,在某遊戲服務平臺註冊了賬號,並在遊戲過程中充值購買了許多裝備。玩了兩個月後,小李突然發現遊戲名稱跟以前不一樣了,原來的遊戲停止服務,自己再也登陸不上去。小李到北京起訴,要求遊戲服務商北京某公司恢復賬號。

庭審中,被告稱該遊戲並非由其公司運營。

法院經查,小李所玩的遊戲服務商系成都某公司,系該案被告北京某公司的子公司,小李起訴的主體錯誤。後小李撤回了案件的起訴。

小李為了維護權益,從山東來到北京,卻不曾想起訴錯了遊戲服務商,跑了冤枉路。在遊戲類案件中,玩家作為普通消費者很難注意到應該起訴誰。

目前,網絡遊戲服務商往往從經營考慮,設置多個子公司位於各地,但對外可能使用同一個標識,既能有效地避免風險,同時也能擴大遊戲規模,充分利用勞動力資源。但在遊戲過程中,玩家往往並不在意具體運營的服務商是哪家,這種認知錯誤會導致玩家將主體混為一體,以至於錯誤地起訴被告。

在該類案件中,遊戲的開發商、遊戲的著作權人、遊戲的運營商可能是一個主體,也可能是多個主體。玩家在起訴的時候,可以通過相應的登記備案機關找到源頭,在查清合同相對人的身份後再提起訴訟,以避免浪費不必要的精力。

&“熊孩子”充值,我能把錢要回來嗎?

王女士發現名下信用卡異常消費10次共計8000餘元。後經詢問8歲的兒子小強,原來是小強私自使用信用卡進行了遊戲充值。王女士認為小強是未成年人,他使用信用卡進行網絡消費的行為應屬無效。故王女士以小強的名義提起訴訟,請求遊戲公司返還上述錢款。

遊戲公司不同意退錢。首先,王女士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小強是遊戲的玩家。其次,信用卡消費走向為支付寶公司,小強與遊戲公司之間不存在充值服務合同。第三,王女士稱,小強充值是通過支付寶綁定信用卡,在遊戲界面輸入支付寶密碼,同時在手機上輸入短信驗證碼等一系列操作,且小強能及時刪除通知信息。遊戲公司認為如此複雜的操作超過8歲兒童的行為能力,且家長存在未妥善管理銀行賬號及密碼的過錯。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小強主張他與遊戲公司之間存在服務合同關係,但小強並未提交充分的證據證明他是該款遊戲的用戶,也沒有提供註冊該遊戲時的用戶名及密碼等信息。此外,小強主張向遊戲公司進行了充值消費,但他提交的王女士名下的信用卡交易對象信息為支付寶公司,並不是該遊戲公司。故僅憑現有的證據無法證明小強與該遊戲公司之間存在服務合同關係。因此,法院認定小強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駁回了小強的全部訴訟請求。

不同於現實社會中的交易,玩家在起訴時需要首先證明自己是涉案網絡遊戲賬戶的合法所有者。在進行網絡遊戲時,一般均需註冊賬號,在填寫相關的信息後,玩家會擁有自己的用戶名和密碼。因法律未提出需實名註冊要求,玩家可能在註冊時不提供真實的信息,此時不應提出過於嚴苛的證明責任,只要玩家提供了部分信息,或者有其他證據予以佐證,其主體身份也可以得到確認。此外,對於網絡遊戲充值,玩家也應提供相應的證據證明錢款與遊戲充值之間的對應關係,如不能就相關主張向法院充分舉證,則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

近年來,隨著科技的進步,遊戲越來越便捷,隨時隨地都能玩到,許多熊孩子也能毫無障礙地使用大人的賬號進行遊戲操作。新聞報道中不斷有未成年人在遊戲中花幾萬甚至十幾萬的消息,雖然某些遊戲公司對此不理性消費會予以處理,退還相應費用,但還是提醒廣大家長,謹慎保管支付密碼等信息,在網絡世界裡,沒有人能分辨手機到底拿在誰的手上,一旦發生大額交易,勞神費力,維權不易。

&遭遇“釣魚”充值,我還能“解套”嗎?

小張沉迷於遊戲,但苦於裝備落後,需要購買遊戲幣來增加實力。有一天下午,他在遊戲中看到有人公開喊話低價出售遊戲幣,並留下了QQ號碼。小張趕緊聯繫對方,對方稱可以半價出售遊戲幣。小張覺得很划算,便提出購買需求,對方要求他登陸專門的網站交易。小張登陸後,通過掃描二維碼,支付了200元購買了50萬遊戲幣。付款結果顯示“交易成功”,但賣家遲遲沒有發貨。

小張聯繫客服,客服以未註冊無法購買為由讓小李支付500元註冊保證金,並承諾註冊成功後500元保證金可提現返還。於是,小張再次支付了500元。當小張想將保證金提現時,網頁提示要輸入銀行卡賬號,但小張輸入幾次都提示錯誤,最後提示賬戶被凍結。這時客服稱要解凍賬戶,需支付2000元手續費。小張為了拿回錢,又按照客服的指示支付了2000元。如此反反覆覆,最終小張10000塊錢打了水漂,也沒拿到說好的遊戲幣。後賣家等團伙成員因犯詐騙罪被法院判處刑罰,但已沒有能力退賠小張的損失。

在實踐中,騙子經常通過低價銷售遊戲幣或裝備、幫助代練遊戲等級或裝備、高價收購高等級遊戲賬號等方式,誘惑玩家開展交易,踏入精心設計的陷阱。一旦玩家“上鉤”,騙子就會提供虛假的交易平臺,要求玩家註冊並充值才能進行交易,一旦進行第一次的交易,客服便會有一百種理由誘騙玩家繼續充值;而玩家為了挽回損失,很容易掉入客服設計的圈套,一旦醒悟過來報警,騙子早已關閉網站不知所蹤,損失無法追回。在此提醒廣大遊戲玩家,不要相信非正規渠道發佈的信息,不要輕易洩露自己的個人信息,不要在非正規的平臺進行交易,謹防上當受騙。

避開消費“BUG”,網絡遊戲更暢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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