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法援中心:弱势群体的“保护伞”

2019年4月8日,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受援人张某某赠送的一面锦旗,上面书写着“弱势群体好帮手,法律援助暖人心”。

究其原因,原来是受援人张某某早前因工受伤导致七级伤残,而用人单位存在不按受援人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行为。迫于无奈,受援人于2017年9月前来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后经过劳动仲裁、一审审理,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192007.69元。受援人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特于2019年4月8日前来感谢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和承办律师的帮助,并赠送锦旗。

坪山法援中心:弱势群体的“保护伞”

车间灯管爆炸引发的人间悲剧

2016年2月20日,受援人张某某入职深圳市坪山区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一职,工作一直非常顺畅,直到2016年5月28日,张某某所在的喷漆车间发生灯管爆炸并引发车间着火,导致正在作业的张某某严重烧伤。经深圳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张某某被评定为七级伤残。

发生工伤后,张某某先后在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广东省工伤康复医院及深圳龙城医院住院治疗,共住院397天。治疗期间,张某某多次与公司负责人联系和沟通,要求支付工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等,公司仅于前期支付了部分护理费和工资,双方最终协商未果。

无奈之下寻求法律援助

2017年9月4日,张某某到深圳市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请求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并提交了案情相关申请材料。2017年9月5日,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于指派广东百盈律师事务所石科伟律师担任张某某诉深圳市坪山区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劳动仲裁阶段的代理人。

8个月之后,通过承办律师的努力,受援人的全力配合,一审判决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最终,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9月2日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差额13508.45元;2016年8月24日至2017年1月17日、2017年3月22日至2017年7月3日、2017年7月4日至2017年9月2日期间护理费差额37657.08元;工伤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差额6462.09元;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775元;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112200元。

承办律师收到仲裁裁决书后,经过仔细分析后认为仲裁裁决书关于工资差额部分认定错误、认定护理费的标准也过低,这两个部分的请求还可以通过诉讼争取。于是承办律师指导受援人起诉,同时建议法援中心在一审阶段继续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最终一审判决支持受援人工资差额20154元、护理费差额47416.6元,为受援人多争取了16405.07元的款项。

受援人张某某对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的援助非常满意,于2019年4月8日前往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赠送锦旗一面:弱势群体好帮手,法律援助暖人心。

弱势群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

 随着法律法规的日益完善,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作为日常生活中较为常见的纠纷类型。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者个人,在工作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以便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后,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承办律师从维护劳动者角度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当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克扣工伤保险待遇时,劳动者可以主动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用人单位负有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在用人单位未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

(3)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弱势群体自身法律观念淡薄,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通常会选择闹访、信访、越级上访,很少会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但伴随国家法治化进程不断加快,对农民工、失业者、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也在逐渐完善,提升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坪山法律援助始终无偿的为他们撑起合法维权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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