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

广州日报肇庆讯 (全媒体记者于敢勇)昨日,肇庆市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

经查,封开县公安局原政委冼炳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之便,为李某雄、聂某等涉恶团伙提供保护,多次出面帮助他们处理与村民的冲突。冼炳坤还充当违法行为“保护伞”,为商人莫某、李某枝谋取不法利益,收受两人所送现金32万元,收受李某枝所送的雷克萨斯小汽车一辆。

此外,冼炳坤还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红包礼金;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贪污219万多元,受贿149万多元。2018年7月,冼炳坤分别被肇庆市纪委、市监委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封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原中队长梁伟光,在担任封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指导员、中队长期间,梧州市某公司杨某、卢某等为了得到梁伟光在道路交通执法上的“关照”,长期以“月保费”等名义向梁伟光送“好处费”。梁伟光则利用职务便利,帮助其“保护”车辆减轻或逃脱处罚。此外,梁伟光还利用职权“关照”卢某运输无合法来源河砂的车辆,为卢某谋取非法利益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

梁伟光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38万多元。2018年6月,梁伟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也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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