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功敏貪汙、受賄案一審湘西州開庭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功敏贪污、受贿案一审湘西州开庭

庭審現場

新湖南客戶端4月26日訊(周法)今天上午9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張家界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張功敏貪汙、受賄一案。湘西州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功敏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功敏贪污、受贿案一审湘西州开庭

張功敏出庭受審

湘西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2年11月至2013年2月,被告人張功敏利用擔任張家界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授意他人先後三次採取虛列機關食堂維修和培訓中心房屋維修支出的方式,貪汙公款共計人民幣75.8324萬元。2008年5月至2017年1月,被告人張功敏利用擔任張家界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張家界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建、工程項目招標、違規獲取承包經營權、土地收儲補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和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67.5萬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功敏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功敏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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