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勞務派遣,納稅申報,這5個問題會計不會,離辭職不遠了

所得稅,勞務派遣,納稅申報,這5個問題會計不會,離辭職不遠了


1、企業取得的捐贈收入,能分期確認收入嗎?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取得財產轉讓等所得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公告》的規定:企業取得財產(包括各類資產、股權、債權等)轉讓收入、債務重組收入、接受捐贈收入、無法償付的應付款收入等,不論是以貨幣形式、還是非貨幣形式體現,除另有規定外,均應一次性計入確認收入的年度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2、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可以計入工資薪金總額嗎?

企業接受外部勞務派遣用工所實際發生的費用,應分兩種情況按規定在稅前扣除:按照協議(合同)約定直接支付給勞務派遣公司的費用,應作為勞務費支出;直接支付給員工個人的費用,應作為工資薪金支出和職工福利費支出。其中屬於工資薪金支出的費用,准予計入企業工資薪金總額的基數,作為計算其他各項相關費用扣除的依據。


3、增值稅納稅申報比對都比對什麼內容?

增值稅納稅申報主要比對三項內容:表表比對,票表比對和表稅比對。表表比對是指申報表表內,主、附表表間邏輯關係的比對。票表比對是指對納稅人通過各系統開具或取得的各類發票、憑證、備案資格等信息與申報表主、附表相關信息的比對。表稅比對是指納稅人當期申報的應納稅款與當期的實際入庫稅款進行比對。


4、適用差額徵收的一般納稅人勞務派遣公司,如果2019年辦理轉登記小規模納稅人,累計銷售額該怎麼計算?

按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此外,納稅人偶然發生的銷售無形資產、轉讓不動產的銷售額,不計入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

5、納稅人公益性捐贈支出准予結轉扣除比例是多少?

自2017年1月1日起,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於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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