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公管局推行交易文件“部門聯審”制度

淮南市公管局推行交易文件“部门联审”制度

在淮南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委員會出臺《淮南市公共資源交易文件備案管理辦法》(淮公管委[2018]2號)之後,淮南市公管局為充分發揮各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職能及資源,規範公共資源交易市場行為,進一步明確招標(採購)人對交易文件編制應承擔的主體責任,推行項目交易文件“部門聯審”制度,對PPP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工程諮詢項目交易文件實行分類重點監管,根據實際工作,印發了《PPP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工程諮詢項目交易文件實行部門聯審制度(試行)》(淮公管[2019]42號)。

明確招標(採購)人的全面負責制,PPP項目、工程總承包項目、全過程工程諮詢項目的招標(採購)人是項目交易文件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交易文件全面負責。

明確項目範圍,對PPP項目、5000萬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3000萬元以上的全過程工程諮詢項目的交易文件必須實行部門聯審。

確定部門聯審的組織單位,項目交易文件在編制完成後、發售之前由招標(採購)人向其主管部門(區人民政府或市直相關部門)提出項目交易文件組織部門聯審的申請;主管部門負責本部門或由招標(採購)人申請的項目交易文件部門聯審工作,確定參加部門聯審的單位、時間、地點,通知參加單位,並主持部門聯審會議;聯審時可根據實際需要,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參加;同時市公管局參加部門聯審工作。

明確部門聯審的主要內容,參會單位對交易文件進行審查,並提出相關建議;主要審核交易文件是否招標投標法、政府採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是否符合行業主管部門的行政法規及文件規定,是否符合相關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等。推行“部門聯審”制度,能充分發揮項目的主管、財政、發展改革、各行業主管等部門對國家法規政策掌握充分的優勢,有效防止因招標(採購)人只注重項目而疏忽國家法規政策規定的情形;也是落實“放管服”工作的重要舉措之一,將為進一步營造公開、公平、公正、誠信、高效的交易市場環境打下基礎。

來源:淮南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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