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無證、飲酒後駕駛無牌證機動車,被處15日行政拘留,2700元罰款!

4月24日,志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順寧中隊在轄區集中開展“紅都春季嚴查嚴防”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行動中,執勤民警查處了一起無牌、無證、酒後駕駛小型轎車的交通違法行為。

一男子無證、飲酒後駕駛無牌證機動車,被處15日行政拘留,2700元罰款!

一男子無證、飲酒後駕駛無牌證機動車,被處15日行政拘留,2700元罰款!

4月24日中午15時50分許,順寧中隊在轄區順寧鎮街道依法設卡對過往車輛進行篩網式排查。排查過程中,一男子駕駛一輛無牌黑色小型轎車,該車行駛軌跡左右躲避排查,行跡可疑,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執勤民警立即攔下該車進行檢查,經呼出氣體式酒精檢測儀檢檢測發現駕駛人李某寶血液中酒精含量達53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民警進一步查詢得知,李某寶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經核實,李某寶有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無牌證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第十九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根據《陝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九十條第一款、第九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及第二款之規定,依法對李某寶駕駛無牌證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貳佰元罰款、對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壹仟元罰款、對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壹仟伍佰元罰款,並處行政拘留拾伍日。合併處罰款貳仟柒佰元,並處行政拘留拾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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