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无证、饮酒后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被处15日行政拘留,2700元罚款!

4月24日,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顺宁中队在辖区集中开展“红都春季严查严防”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行动中,执勤民警查处了一起无牌、无证、酒后驾驶小型轿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男子无证、饮酒后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被处15日行政拘留,2700元罚款!

一男子无证、饮酒后驾驶无牌证机动车,被处15日行政拘留,2700元罚款!

4月24日中午15时50分许,顺宁中队在辖区顺宁镇街道依法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筛网式排查。排查过程中,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黑色小型轿车,该车行驶轨迹左右躲避排查,行迹可疑,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执勤民警立即拦下该车进行检查,经呼出气体式酒精检测仪检检测发现驾驶人李某宝血液中酒精含量达5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民警进一步查询得知,李某宝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经核实,李某宝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陕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条第一款、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对李某宝驾驶无牌证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贰佰元罚款、对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壹仟元罚款、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壹仟伍佰元罚款,并处行政拘留拾伍日。合并处罚款贰仟柒佰元,并处行政拘留拾伍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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