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斑馬線容易造成堵車,專家建議取消,你贊同嗎?

日月同輝879


應該改成一種明文規定的交通規則,而不是強制機動車讓行。下面說說我遇到的一個真實例子:

我在路口等紅燈,綠燈亮起後我開始通行,剛到達十字路口的對面斑馬線時,一個人仰首挺胸的闖了斑馬線的行人紅燈走出來,按照現在的規則他已經走入了斑馬線,我的機動車應該讓行,當時我沒有停車,因為是三車道,他還在第一車道,而我在第三車道,還有足夠的安全距離,而且我的車速也不快。我當時的想法是:我沒有違反交通法規,是行人闖紅燈違法,當時又是高峰期,我又是排頭車,不能因為他一人違法而導致大量的車不能通過路口而堵塞。

當時我就想好了,如果我被拍照,那我就要去申請行政複議,因為我沒有違反任何規則。

後來仔細查了幾遍,果然沒有被拍照。

我希望交通法規也應該加強行人的約束,也應該加強相應的處罰力度,做到跟機動車一樣也害怕被處罰,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治理行人和車輛之間的矛盾。


旅行攝影獅阿光


我是老司機,駕齡十年以上,最近七年一分沒扣過,至少開了四十萬公里車。我其實開始也不贊成禮讓行人的,經常開車碰到,有些行人在斑馬線上打電話慢騰騰的走,碰到熟人在握手寒暄,更有甚者站在斑馬線不走等等,很煩躁,後面車喇叭按不停!去年去了趟日本,發現禮讓行人是常態,偶然碰到小學生放學,車子早早就減速停下,小學生鞠躬敬禮!還有次,禮讓了個老人,邊快速通過邊對我豎大拇指,心情頓時愉悅了!其實車讓人,人也讓車,大家都是交通參與者,應該互相尊重,全民提高素質!


A0當愛已成往事


專家就是專家,老出餿主意。這個禮讓斑馬線不僅不應該取消,還應該強力執行,並且如果開車的在斑馬線撞死撞傷行人,應該等同刑事入罪,應該和酒駕一樣嚴格。因為不管是開車的,還是開飛機的,你每時每刻都會成為街上的行人,相信我們每個中國人都能感受到現在走在馬路上,是有多麼大的不安全感,如果不嚴格執行斑馬線法律,就不能保障行人的安全感,提出取消斑馬線禮讓的專家,請他們尊重中國人的人權,這是一個大國應有的風範。


李勇軍166012594


禮讓斑馬線弊大於利,應廢除!

一,成了某些素質差的特權,有些人自從實施斑馬線禮讓行人後,覺得禮讓是理所當然,過斑馬線時不緊不慢,甚至趾高氣揚,一副悠閒自得的模樣,讓人看著氣憤,跟廣州一老大爺遇禮讓時向司機鞠躬致謝形成鮮明對比。

二,成為交通部門創收的來源。駕車遇斑馬線時不禮讓行人,罰100,扣3分。我那個鎮上一條街長不過1000米,禮讓線就有9處,罰得人們叫屈連天。還有,禮讓後,等七七八八的行人走完後,前面紅燈又亮了,後面的車再吃一個紅燈,司機拍著方向盤直罵娘,開車效率低多了。

三,追尾事故頻發。剛一加速,前車突然剎車禮讓,令後面的車猝不及防追了尾,接下來就開始堵車。

學國外的東西,人的素質先要提上去,不然的話就成了東施效顰。


老秀才109566801


我是司機,也開了六、七年了吧,大概20萬公里吧,開車還算穩當!

但是我想講個事情:

有次傍晚我在一個小縣城住宿,飯後散步,走到一個路口,馬路寬大但是沒有中間隔離帶,我等到了綠燈後過馬路,就我一個人!人少車多!但是走到一半,人行指示燈就紅燈了,那個路口又沒有什麼中間綠化帶或隔離帶什麼的,我不能在馬路中間吧,第一個車看看我讓我了,接著走,是個小貨車氣勢洶洶扔下一句找死嗎開走了,然後我小心翼翼過了馬路!

我覺得這種情況行人還是蠻弱勢的,中國好多路況不是那麼太好,能讓就讓讓行人吧!

雖然我是司機,但我也是行人,我的家人(老人孩子)也是行人,所以雖然會造成堵車,還是希望司機禮讓行人!


moon961


當初提出禮讓斑馬線的是專家,現在提出取消斑馬線的也是專家,這些專家都是幹什麼的。

行人與駕車者,行人是弱者,駕車者應讓行人。但這不是絕對的,要看斑馬線的設置地段。

在有紅綠燈的地段,就基本不存在禮讓問題。連小孩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行人闖紅燈也是要罰款的。

禮讓斑馬線主要是指沒有設置紅綠燈的地段,像一些丁字路口。這些地段車輛往往很多,行人也多。如果沒有斑馬線,交通就會很混亂。這時就需要人、車兩方面的配合,行人要快速通過,車輛要減速緩行。

現在的弊病是有些行人和駕車者的素質不怎麼樣。行人認為,我在斑馬線上,交談者有之,玩手機者有之,你能奈我何。而有些駕車者看到斑馬線上有行人,不僅不減速,還狂按喇叭。有的並不是想快速通過,而是炫耀。以為人家沒聽到過汽車喇叭聲,引得行人回頭觀看:我有汽車。這就引起某些行人的反感,不僅不快速通過,還故意放慢速度。你有汽車,與我何干。你越是摁喇叭,我越是走得慢,這是引發交通堵塞的主要原因。

實際上這個問題並不難解決,小事一樁。只要行人在過斑馬線時速度快一點,車輛在過斑馬線時看到有人就車速慢一點,儘量不按喇叭,問題就輕鬆解決。那裡還用得著專家們去研究取消不取消。

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理解萬歲!


陶田福


社會之所以進步,是因為有文明!

文明體現在哪?體現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禮讓斑馬線就是人類社會一大文明的體現。

專家說禮讓斑馬線容易造成堵車,我建議他好好呆在家裡不要出來,以免被打!

“禮讓斑馬線”這條文明口號放全世界都通用,我就很納悶,怎麼什麼東西只要到了所謂的專家口中就變味了?

我們都知道,現在絕大多數交通道路都實行紅綠燈交通管制,一般情況下,行人和車輛都有各自通行的時間。在這種情況下,無論是對車主來說,還是對行人來說,都是相對公平的。

而除了這種常規的場景外,禮讓斑馬線往往是出在沒有紅綠燈管制的情況下,因為沒有交通信號燈,所以車子和行人都各行其是。這時候,行人就屬於弱勢的一方,他們必須得等車子停下來或者是在沒有車輛的情況下才能安全通過道路。

假若道路一直有車,又或者車主都不禮讓,那麼行人可能要等上較長的時間才能順利通過。有時候,碰到天氣不好,比如颳風下雨、烈日暴曬、寒氣逼人等惡劣天氣,行人站在路邊那真是可伶了。對年紀小或年紀過大,又或者是身體不好的人來說,長時間的等待肯定吃不消。在這樣的情況下,車子禮讓行人既是出於對人性的尊重,對生命的尊重。呼籲車輛禮讓行人,這是時代文明進步的體現。

通常來說,車輛禮讓行人的一般發生在街邊小道上,即不是交通道路主幹,在這種情況下,車讓人一般不會造成太大的交通阻塞問題。

當然,也有些城市的交通道路管制還未跟上時代步伐,比如人流擁堵的街頭十字路口沒有科學規劃好,導致車子、行人互不相讓,最終造成一系列交通擁堵問題。

總的來說,其實,現在的大部分城市的主幹路口,都設有天橋等人行通道,車子不需要禮讓行人,行人有行人的專用通道,車子有車子的專用道路,互不影響。對那些還未完善道路交通管制的城市,日後肯定業會逐漸增添一些專用的行人通道,從而確保城市交通運輸變得更高效、快捷。

專家呼籲建議取消“禮讓斑馬線”,這種一刀切的言論建議,完全是瞎扯,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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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木MU


我認為“斑馬線禮讓行人”的交通規則還有一定的適用價值,但是應當嚴格限定它的適用範圍,尤其不能讓這一規則凌駕於交通規則之上。


首先我們簡單介紹一下“斑馬線禮讓行人”的基本含義。很多人對這一規則的理解是有誤區的,他們認為凡是在斑馬線區,無論什麼情況機動車都應當禮讓行人。如果機動車沒有禮讓行人,從而造成交通事故,那麼機動車就應承擔相應責任。

但是,上述理解是不準確的。所謂的“斑馬線禮讓行人”,是指在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機動車應當禮讓過馬路的行人。當然,在有交通信號的路口,如果不是故意闖紅燈的行人,機動車也應當禮讓。比如,行人在過馬路時還是綠燈,但剛走在馬路中央時就變紅燈了,這種情況下機動車也應當等行人經過路口以後,再開始駛過路口。

我認為,在堅持“斑馬線禮讓行人”的基本含義的範圍內,這一規則還是很有適用空間的。在這方面我有較深體會,之前一段時間我經常要經過一個沒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在那裡機動車總是川流不息,如果我要等到機動車變少時再經過路口,那恐怕要等到深更半夜了。所以,我們行人等個幾分鐘湊夠一撥人後,就開始集體經過馬路,機動車也紛紛放慢速度讓我們順利經過。


試想,如果沒有“斑馬線禮讓行人”的交通規則,我們行人又如何敢經過這種路口呢?當然,我也反對某些行人強行擴大這一規則的適用範圍,以至於達到了“人神共憤”的惡劣程度。比如,在有交通信號燈的路口,行人故意闖紅燈,還理直氣壯地讓機動車禮讓行人。不得不說,這就比較過分了。


冰焰


很多城市都已經實行了禮讓斑馬線的措施,在相關斑馬線前的地面上施畫了“車讓人”字樣,安裝的監控抓拍攝像頭,規定只要行人出現在斑馬線上,繼續行駛的車輛就會被罰款100元,扣三分。



應該說,這樣做的出發點是好的,在一定程度上說是社會進步的一種標誌。但是在具體的實踐中也不是沒有問題。

首先是有的斑馬線行人非常多非常頻繁,行人有了優先通行的權利以後就一直絡繹不絕,而且即便是他們不走了,站在斑馬線一端機動車還是不能走,因為走了就算是沒有禮讓,就會被抓拍。這樣勢必造成長時間堵車。

其次,因為斑馬線在地面上,路邊高處沒有明顯的標誌,所以往往是車輛開到跟前才會發現有斑馬線,經常會有急剎車,從而導致後車追尾。這樣一來,所有的車輛在所有的道路上都不敢開起來,都開得很慢,加劇了城市道路的擁堵。

第三,很多人沒有斑馬線意識。不是說他們橫穿馬路不走斑馬線,而是他們有站在路邊待著的習慣,而站立的位置經常就是斑馬線。這樣經過的車輛禮讓他們也不敢走,他們本來也不想過馬路,於是就形成了一種莫名其妙的僵持局面。導致了道路資源的浪費。我就看見過這樣的時候司機不得不下車過去,去對路邊的人說請站到離開斑馬線的地方的情況……

鑑於以上種種情況,建議在施畫“車讓人”標誌的時候一定要根據每條斑馬線的具體情況來判斷,有的可以不安裝抓拍,有的可以安裝紅綠燈;而所有施畫過“車讓人”標誌的地方都要提前在高處做出明顯的“車讓人”交通標誌提醒。

罰款不是目的,培養大家的文明交通習慣才是維持高效交通的必由之路。


東方連話


1:道路本來就是供給機動車行駛的,血肉之軀晃悠個什麼啊!車讓人不是讓人以此為依仗在馬路上橫行無忌,看到車過來還往前衝,行人死了,司機刑拘賠錢,皆大歡喜嗎?

2:不作死就不會死,行人有著紅綠燈路口人行道不走,非要抄近道橫穿馬路,非要把自己的命放在別人手裡,還以為被撞一下休息幾天就好了,實則非死即殘,尤其是老年人帶著小孩橫穿馬路,虎毒尚不食子,你就是魔鬼。

3:沒有任何一個鋼鐵殼子想去撞血肉之軀,都是血肉之軀突然衝過來讓鋼鐵殼子撞,你看看出事故的大多是突然橫穿馬路造成的,司機都會避免麻煩不惹事,而一些行人眼瞎耳聾以為馬路是為行人準備的,肆無忌憚,遺禍社會!

4:一味的禮讓行人,是對駕駛員的不公平。一部分國家,很少發生車輛撞人,因為他們法律規定,橫穿馬路行人全責。咱們國家也一樣,不能一味指責司機,事故原因是相互的,真有老年人行動不便的情況(走人行道),司機一定會讓行,但是絡繹不絕的橫穿馬路者,已經嚴重影響了馬路的行車秩序,建議增加行人闖紅燈處罰力度和取消行人橫穿馬路造成的交通事故中行人全責而機動車10%的賠償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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