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上海醫院發生的醫患衝突中,這名患者真鑑定為傷殘,這名醫生要不要負刑事責任?

張果老與首烏的故事


警方有警必出,有警必處,這是警方的工作職責,也是對百姓的承諾。當有人報警時,警方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處警,並依法口頭傳喚雙方當事人到派出所配合調查,這是合法、合理、合情的行為,而雙方當事人,理應積極配合警方的正常執法,但當事醫生在警方要求其到派出所配合調查時,以各種理由拒絕配合,警方依法先口頭傳喚,但當事醫生仍然不配合警方執法,並對警方執法進行推桑,以阻止警方執法,在此情形下,警方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當事醫生進行強制傳喚,並使用械具,完全合法。警方執法代表的是國家行為,法無情,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繞妨礙警方執法,否則就應以妨礙執行公務受到刑事處罰。我們不能因為當事人是醫生就可以目中無法,就可以不配合警方調查,在警方眼裡,你就是一個事件的當事人,必須遵法守規,無條件配合警方調查。


旺星


我昨天晚上在路燈下看一群老爺子打“八十分”時聽到一個故事,跟大家分享下。說是有個東北病人花了一定的代價拜託了其它醫生得到了一個Z醫生的“加號”,其中是否存在“分髒”的情節並不為人所知。然後在看病過程中,不顧就診秩序,擾亂了Z醫生的看病節奏。Z醫生就不爽了,把病人趕了出去,過程中是否存在打人的情節也是眾說紛紜。再後病人因覺得花了錢買了號,看不上病還捱了打就報警了。警方按規定到現場處置,帶走了報警人去其它醫院驗傷,並要求Z醫生一起去派出所配合調查。Z醫生心想,我老Z何許人物,名醫大主任是也,平日裡和局長大佬交往甚歡,小小民警也敢來拿我?何況此事我還佔理,手頭還有其它病人要看,不去不去。等了20分鐘,小民警等不及了,建議Z醫生是否找人替下班,趕緊配合去派出所調查,否則報警人肯定要以為警察醫生穿一條褲子,處事不公了。Z醫生還是置若罔聞,無動於衷。這裡不得不讚嘆Z醫生心理好素質,果然是大名醫,出了這麼一檔子事,還縱容不迫地問病就診,換是常人早就心裡七上八下了。沒想到小警察平日裡《學習強國APP》1000分以上,深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以及“早點把醫生帶到派出所移交掉,甩鍋不背鍋”的工作積極性,堅持要求Z醫生立即去派出所,同時言語和態度也強硬了起來。Z醫生本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也願意去派出所配全調查,但在周邊各懷心思的群眾鼓動下,又牛逼了起來。這些群從,有的想如果醫生被帶走了,不是白排了這麼久的隊,專家號又難掛。有的就要看醫生和警察對著幹,到底誰更牛逼。有的想,本就是醫鬧不對,為什麼要帶走醫生,不服。所以呢,原本可以簡單解決的事,就在七嘴八舌中,漸漸搞大了。醫院領導也沒有出面打圓場,一些Z醫生的徒子徒孫們又堅決站在趙醫生這邊,誓死捍衛Z醫生的面子。小民警們看到對方人越來越多,事態越來起大,控制不住了,只好擒賊先擒王,強制要把Z醫生帶離。Z醫生看我這邊這麼多人,膽氣一壯,就學習電視上的“革命分子”英勇氣概,和“反動”警察們堅決鬥爭。結果在鬥爭中,被警察用銬帶離了。到了派出所,所長一看是Z名醫,立馬把人放了,然後開展一系列的工作,平息了報警人。本來事情已經平息了,卻沒想到第二天有好事怕事情鬧得不夠大,專門寫了篇文章來重提這件事。結果把警方和院方都逼到絕路上,如果警方認錯,那就座實濫用職權,背鍋。如果警方無錯,那就Z醫生座實妨礙公務,吃官司。真是好一把殺人不見血的快刀,還是雙殺。等我還想再聽下去時,牌局已終,各自散場,只留下一地瓜皮和無盡唏噓。


射不準的射手


仁濟醫院醫患、醫警糾紛搞得滿城風雨,中國醫生協會、警方乃至彭拜新聞甚至人民日報都發表意見。大談警醫關係,但是當事人雙方好像都掩蓋了什麼。這是耐人尋味的。一是這個患者為什麼能加號,還三番五次進入診室。醫生簡單解釋是出於同情,所以加的號,既然是這位醫生主動加的號,何以雙方又劍拔弩張呢?應該是另有其人,而且趙醫生不太尿他的一個人。二是誰能調動警察去仁濟醫院銬人,誰做的檢查,拍的片子,誰認定就是醫生乾的,再從現場衝突看,警察是有備而來的,一是宣示警方的要求,二是強行帶離,醫生接受不了,必然掙扎。馬上上手銬,如果再不行,鳴槍示警都可以吧?一副胸有成竹的樣子,理直氣壯,或者是樹大根深也未可知。

所以我看還是要請這位神秘的病人和他的老公出來走兩步。


興海亭


需要看案件情節,如果病人衝擊醫療秩序在先,醫生的行為是在執行公務維護醫療,就算病人受傷,也是後果自負。如果醫生有責,應該是醫院承擔責任,不是個人承擔,而且醫生也受傷了,我想來主張,在醫患發生肢體衝突時醫方能跑就跑,不能跑就把患方打到不能出手為止以自保,千萬不能打不還手總是醫生吃虧。

如果是醫師先動手,是醫生理虧,賠錢拘留跑不了。


爵竹


負不負刑事責任,這要看事情的性質。衝突是誰引起的,什麼原因造成的,醫生是屬於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更或者是故意傷害等,都關係到醫生該負怎樣的責任。但是通常情況下來說,衝突一般不回由醫生引發,除非是那些莆田系醫院在手術檯上臨時加價導致事件無法控制引發衝突。通常情況下都是患者對醫生動手,醫生被動防禦。

我們在關注醫生人身安全的同時,也應該考慮一下患者的感受。尤其是那些在手術檯上被臨時加價的患者的感受。


坐井觀古今


真是胡說呀!哪裡存在正當防衛的事啊!一個患者去看病,從上午直等到下午還沒看上病,患者還坐著輪椅,家屬性急找醫生理論,主要是為了早點看上病,又沒帶刀帶槍,(當然,家屬硬闖診療室肯定不對)只不過和醫生互相推了幾下,這也可用上正當防衛將對方打斷肋骨?這也太過分了吧。


310101上海人


為什麼東北人會被很多地方的人討厭也是有原因的吧!畢竟撒潑鬧事他們最在行



囧囧兔60251921


如果有傷,醫生必須判刑,要不法律要來幹什麼?現在就想知道最後處理結果!如果不了了之,那麼這病人家屬這傷是哪來的,請解釋,總之我們要看到法律的結果,而不是兩面平息!


用戶4187784516038


多根肋骨骨折,是刑事罪,放不了人的。說肋骨骨折,嚇唬醫生?幸虧我們是專業的,鑑別肋骨骨折easy的跟,那問題來了,那公告發布肋骨骨折是調查清楚的,卻又放人?後面所有的發佈,包括高層,都沒提肋骨,我讀書少,為啥啊


繞凝柔


一碼事歸一碼事,如果的確證明是醫生打骨折的,該賠就賠,該關就關。如果是患者誣陷醫生的,同樣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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