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後無照駕車 一男子被齊齊哈爾警方處罰

26日,駕駛人裴某無證吸毒駕駛機動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對駕駛人裴某無證駕駛機動車、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繼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給予罰款2200元的處罰,該案件已移交建華區刑偵大隊進行進一步偵辦。

26日凌晨,齊齊哈爾市公安交警支隊建華大隊中隊長陳旭、呂國友在轄區內開展酒駕醉駕毒駕違法行為整治行動。0時10分許,民警在北大街崗地工作中發現,在崗地北口的遠處有一輛黑N89KXX號牌的黑色小型轎車,駕駛人見前方有交警檢查,行車比較猶豫,並在距路口的停止線很遠處等紅燈。

該行為立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並立即上前對駕駛人進行檢查,駕駛人裴某見到交警後神色比較慌張,稱自己有C1車型的駕駛證,但是落在了家裡,但經過民警現場的詳細詢問下,裴某承認其正在考取機動車駕駛證,自己是無證駕駛機動車。

隨後,民警將駕駛人裴某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民警通過信息查詢,發現裴某有吸毒史,隨即對裴某進行體內毒品檢測,但裴某找各種理由拒絕檢查,出於工作的經驗,裴某這種行為很可能是為了掩蓋毒駕的行為,陳旭對其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裴某最終進行了體內毒品檢測,尿檢呈陽性。裴某在證據面前低下了頭。

吸毒后无照驾车 一男子被齐齐哈尔警方处罚
吸毒后无照驾车 一男子被齐齐哈尔警方处罚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