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俩违法卖烟花被查 面对民警盘问竟“苏大强”附体

四川在线消息 随着电视剧的热播,“苏大强”这个撒泼耍赖的角色形象深入人心,并被人戏谑不已。但令人没有想到的是,一对违法存放、贩卖烟花爆竹的父子,在面对民警的盘问时,竟也“苏大强”了一把,无论什么问题,都是以“不知道”应付,一副耍赖到底的感觉。

父子俩违法卖烟花被查 面对民警盘问竟“苏大强”附体

日前,夹江县公安局黄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黄土镇某停车场仓库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前往该仓库并抓获两名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嫌疑人:车某洪(男,50岁,夹江人)、车某(男,27岁,夹江人)。经查,车某洪与车某父子二人在2018年10月前在夹江县黄土镇经营烟花爆竹门市,在取消经营许可后,父子二人在某停车场内租用仓库存放未销售完毕的烟花爆竹并进行销售。通过现场清点,共查获鞭炮2737卷、烟花591组,且所查获的烟花爆竹均系非正规厂家生产的货品。

犯罪嫌疑人车某洪和车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仍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涉嫌非法经营罪。更让人啼笑皆非的是,民警在对父子二人进行案件询问调查时,车某洪瞬间“苏大强”附体,三连“不知道”。 不过,面对犯罪事实,这样的耍赖毫无用处。目前犯罪嫌疑人车某洪、车某已被夹江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夹江烟花“苏大强”台词:

民警:对于这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吗?

车某洪——“苏大强”:这事不能怪我,我不知道。

民警:你和你儿子是怎样分工的?

车某洪——“苏大强”:我只负责送,其他不晓得。

民警:你和你儿子在家关系怎么样?

车某洪——“苏大强”:一般,他和他老丈母他们一起住的,我们没有一起住的。

民警:那你知道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吗?

车某洪——“苏大强”:这事不能怪我,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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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房大院私藏250余箱烟花爆竹 房主被北京海淀警方拘留

250多箱烟花爆竹藏于平房大院之中,像是一个小型“军火库”,一旦发生爆炸,旁边的居民都得遭殃!幸好,民警及时查获。29日,海淀公安分局通报,涉案黄某被行政拘留。

1月25日,上庄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皂甲囤社区进行入户走访时发现,皂甲屯村一大院内存放着大量烟花爆竹,存在非法存储的可能性。民警立即找来该院房主并组织警力开展清查工作,先后在院内多个房间内查获涉嫌违规存放的烟花爆竹,经现场清点,存放的烟花爆竹共27种、250余箱,共三千多公斤。因烟花爆竹数量过大,民警特协调两辆专用货车以及数名工人,才把烟花爆竹悉数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封存。

随后,民警将房主黄某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黄某交代,储存的烟花爆竹是其多次驾车前往河北购买的,并分次带回北京上庄的家中存储起来。虽然黄某不承认自己购买烟花用作何种用途,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北京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超过一定数量即构成违法行为。据此,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了黄某,储存的非法烟花爆竹也已被依法收缴并交给专业部门销毁。

警方提示,春节期间,市民朋友不要在规定的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同时为保障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请有需要的市民朋友前往指定零售点购买正规渠道生产的烟花爆竹,购买时认准有12365和“燕龙”防伪标识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和燃放非法、伪劣、超标品种(二踢脚、礼花弹、二次升空爆炸的组合烟花等),并按照指导安全燃放,以防伤人、火灾事故发生;遇到非法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可拨打110举报,共同维护节日期间辖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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