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交警出新招:闖紅燈者要喊100遍“我不再闖”,對此,你怎麼看?

用戶64536641593


我覺得這種方法不可取。

吉安交警部門為了懲罰闖紅燈的人,做出法律、法規以外的懲罰措施,從表面上看似乎是工作方法的創新。但我覺得這做法不妥,是對受罰人人格尊嚴的侮辱。如果單憑一個部門就可以隨隨便便地對違規者進行法律和法規以外的懲罰,勢必會降低政府的公信力,影響社會的和諧發展。

創新管理,一定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進行。

治理闖紅燈,我覺得還是要多部門聯動,形成合力。政府一方面要做到依法依規處罰;另一方面要加大宣傳力度,使人提高文明意識和交通安安意識。


一枝孤葉


這一招無法可依。當今社會,法律制定不少,但執行起來往往很難約束有些人的行為?為何?因為違法成本太低。另一方面,一部分人個人素質不高,自覺性差,文明執法、說理執法對這部分人根本不管用。禮治君子,法治小人。這種靈活小招,雖無法可以,然而效果肯定會不錯。


平安是福145382121


闖紅燈,罰款,你又說交警要搞錢,要你喊一百遍“我再也不闖紅燈”,你又說作秀,或者是說沒有法律依據,你說你違規了,交警怎麼處理你?依法處理,你說交警為了搞錢,不罰款,你又說沒有依法處理。噴子永遠都有理由,我們要做的就是做好自己,無視噴子就行了。


是表演真正技術的時候


是多年來對行人違法處罰尺度太鬆,造成了行人矯情了,認為這樣的處罰太嚴厲了是嗎?要是汽車不小心闖紅燈了,讓他們到闖紅燈路口說100遍“我不再闖”,除了有錢人大多數司機會非常樂意。如果行人闖紅燈,成人影響信用等級、孩子影響升學、就業,看他還敢不敢闖。在國外闖紅燈影響信用等級,保險公司連人身保險都不願給你保,怕你騙保。


用戶6739030942


很好,這是長記性的好方法,如果吶喊不過關,交二百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