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法院成功執結一起消除危險糾紛案

巧家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消除危险纠纷案

巧家新聞網訊 4月25日,巧家法院執行幹警驅車到大寨鎮小田村,在縣檢察院民刑監督科檢察官、人大代表、當地村幹部的現場監督和見證下,對鄧某申請執行張某消除危險糾紛一案中的樹木進行移除,成功執結該案。

據悉,該案終審判決為“原告鄧某於本判決生效三十日內對倒壓在被告張某房屋上的樹木進行處理,被告張某不得阻止原告鄧某消除危險”。但判決生效後,張某對鄧某的清除行為多次進行阻撓。鄧某遂於2018年12月4日向巧家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同月6日該院向被執行人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但張某稱,不服一審二審判決,需要申訴,要求給予三個月的申訴期,雖然依法告知張某在申訴期間不停止執行,但考慮到當事人的特殊情況,仍給予其三個月的寬限期。寬限期屆滿,張某仍不自覺履行義務。4月25日,巧家法院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到達執行現場後,設立警戒線將無關人員驅離至警戒線外,再由鄧某清理張某房屋上的樹木,確保清理過程安全無誤。至此,本案涉及消除張某房屋上的樹木全部執行完畢。

該案中,因鄧某與張某是鄰里關係,案件影響較大,且已引發鄰里其他案件糾紛,巧家法院高度重視該案的執行情況。在執行過程中,主動向到場的檢察官、人大代表、村幹部介紹該案的具體情況,接受監督,彰顯依法執行的公平、公正和公開。對該案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是對拒不配合法院執行、拒不履行法律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的打擊和震懾,有效提升人民法院司法權威。(巧家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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