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外出执行警务 “顺路”拘传被执行人

河南新乡:外出执行警务 “顺路”拘传被执行人

4月23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刘青警官在执行警务过程中,偶遇一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当场偿还了部分欠款。

2017年1月,李某某、陈某向某银行贷款28万元,贷款到期后,两人仅偿还本金12.9万元便不再偿还。本案经红旗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李某某、陈某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及利息共计15.8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陈某一直拒不现身,另一位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履行了一万元偿还义务后,也销声匿迹,传唤不来,打电话不接,到其家中寻找也未能有所收获,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当日,刘青警官在外出执行警务时,旁边一人擦肩而过,刘警官扭头看了一眼,忽然觉得很熟悉,连忙与身份信息进行对比,同时试探性的喊了一声李某某的名字,“嗯”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李某某下意识的回了一声,确定身份后,刘警官当机立断,迅速上前将其拘传。被带回法院后,刘警官向李某某讲解有关法律知识,让李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义务。但李某某仍一意孤行,不听劝说。

为维护法律尊严,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措施,在司法拘留的威慑下,李某某表示自己会想办法筹钱还钱,当场履行了三万元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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