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

中国消费者报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近日决定将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实施的部分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至市级(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根据《决定》规定,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护士执业注册(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等,下同)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护士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护士执业注册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卫健委要求要按照便捷高效、开放共享、公开透明、便民惠民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优化护士执业注册流程。简化审批有关材料,缩短发证补证时间。对申请护士执业证书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办理申请人提交的业务申请,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缩短证书发放时间。鼓励通过邮寄等方式,将证书直接发放给申请人,也可发放给申请人所在医疗卫生机构,方便申请人领取。

卫健委还要求规范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管理。全面实施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根据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要求,调整完善护士执业注册信息系统审批权限。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及时掌握护士执业动态变化,定期核查护士执业数据信息,保证护士执业注册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要求,规范管理信息系统,确保信息系统安全。 (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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