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成都查处30起餐饮油烟扰民案(附典型案例)

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殷鹏) 4月29日,记者从成都市城管委获悉,2019年1-3月,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查处露天占道烧烤50起,罚款23880元;查处餐饮服务项目油烟扰民案30起,罚款39700元。同时,成都市城管委执法总队还曝光一批餐饮油烟扰民典型案例。

成都市城管委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餐饮油烟乱排放,不仅扰民,同时还是pm2.5的重要来源之一,有数据显示,在一些城市,餐饮油烟贡献率达到10%。当前,成都市城管系统正在开展执法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全面达标排放,从源头上解决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问题,促进成都餐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国际美食之都餐饮口碑和城市形象加分。

典型案例如下:

王宝器麻椒鱼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案

2019年2月28日,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一大队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华阳街道安公路三段390-406号的“王宝器麻椒鱼店”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鉴于当事人成都瑞琪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接到当场开具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整改及时,情节较轻,积极配合调查处理,天府新区城市管理和市场监管局依法决定对当事人给予从轻处罚,罚款5500元。

御轩阁保健健身服务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案

2018年11月20日,成都市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举报,称金牛区御轩阁保健健身服务部(以下简称“该部”)在金牛区星汉路28号1栋23号涉嫌油烟扰民。该局安排沙河源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前往调查,发现该部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排放油烟,造成环境污染,群众举报情况属实,鉴于该部违法情节较轻,能够积极配合并主动整改,及时消除违法后果,经研究,成都市金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予以从轻处罚,2019年2月19日依法向当事人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张友会快餐店油烟未经净化处理排放案

2019年3月1日晚17时30分至18时,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五大队执法人员对彭州市天彭镇一快餐店(经营者为张友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厨房油炸食品时产生的油烟未经净化处理向外排放。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当事人张友会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庞学擅自经营露天烧烤案

2019年2月10日20时30分,邛崃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邛崃市七星街2号时,发现当事人庞学正在经营露天烧烤,该区域在邛崃市人民政府划定的禁止露天烧烤范围内。鉴于当事人能积极配合城管执法人员调查, 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后果,以及当事人属初次违法,无主观恶意,危害行为较轻,适用于从轻行政处罚,再依据《成都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对当事人庞学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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