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泰州检察机关积极办理“12.17”重大“套路贷”案件

近日,泰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潘贤、副主任高炳松到姜堰区检察院,对“12.17”重大“套路贷”案件进行研究,与公安机关共同研讨案件定性和侦查方向等问题。

【扫黑除恶】泰州检察机关积极办理“12.17”重大“套路贷”案件

另据悉,4月27日,姜堰区检察院专门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集中研究讨论“12.17”重大“套路贷”案件办理情况,姜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孔维俊组织该案承办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并对案件下一步办理工作进行了针对性的指导。

【扫黑除恶】泰州检察机关积极办理“12.17”重大“套路贷”案件
【扫黑除恶】泰州检察机关积极办理“12.17”重大“套路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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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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