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彥宏夫婦是真的要進失信人名單嗎?(附判決書)

作者|Bruce

(本文2698字,閱讀約需5分鐘)

4月24日,作家陳平(微博暱稱“陳文伍”)在微博上表示,因百度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法院作出的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等判決,其已於4月22日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立案,同時已申請將百度公司實際控制人李彥宏、馬東敏等納入失信人名單和限制高消費。


李彥宏夫婦是真的要進失信人名單嗎?(附判決書)


陳平微博公佈的將李彥宏夫婦納入失信人名單的申請書(來源:微博“陳文伍”)

消息一出,輿論譁然。失信人名單的威力,已經有知名企業高層領教過了,想必也不用小編多說。那麼,究竟是什麼案件,能讓一名作家向法院做出這樣的申請呢?

事件回顧

原來,陳平在西城法院起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百度”或“百度公司”),稱百度好123客戶端非法向公眾提供陳平擁有著作權的多部圖書作品的手機閱讀、收藏、訂購的商業服務。涉案作品包括《80後作家訪談錄Ⅱ》《八〇後作家訪談錄》《90後獲獎作家中學校園佳作》等。

陳平在訴訟請求中表示,此前曾發現其《八〇後作家訪談錄》等多部作品被百度文庫侵權盜版,遂於2011年3月公佈《100餘民間作家致百度文庫的公開信》,要求百度文庫停止侵權盜版、公開道歉、賠償損失等,但百度“均以刪除了事,不回覆,不支付稿酬,更不賠償”。此後,陳平以百度再次侵犯叢書《八〇後作家訪談錄》中部分節選作品的著作權為由起訴,並獲一審、二審法院判決百度構成侵權。“被告屢犯不改,反覆惡意侵權盜版,情節嚴重,請求法院從重判處。”陳平訴稱。陳平索賠26.3萬元。

對此百度認為,涉案兩本圖書屬於合作作品,陳平僅能就其單獨進行創作的部分,即訪談錄中其提出問題的部分單獨主張權利;hao123網站屬於垂直搜索,該案應適用“通知-刪除”的避風港原則;陳平訴前未通知百度,目前涉案訪談錄已不存在,百度已經全面充分履行了法定義務;百度不存在侵權的主觀故意。

裁判文書號: (2018)京0102民初13832號


2018年9月18日,西城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為原告陳平對於涉案圖書中其本人創作的部分及其對整本圖書進行的選擇、編輯、整理有權主張著作權,百度涉案行為侵犯了原告對涉案作品依法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及修改權。法院一審判決百度在手機“hao123”小說欄目中連續二十四小時刊登致歉聲明,就侵犯修改權的行為向陳平致歉,並賠償陳平經濟損失一萬五千元和合理支出二千元。

裁判文書號: (2018)京73民終2016號


百度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但被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於今年(2019年)2月20日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李彥宏夫婦是真的要進失信人名單嗎?(附判決書)

陳平微博公佈的該案二審判決書部分內容(來源:微博“陳文伍”)


本來,這件事情似乎已經有了定論,百度作為一家互聯網巨頭,沒有理由不遵守法院判決而給自己帶來困擾。那麼事情又是怎麼走到今天這一步的呢?


4月29日上午,吃瓜群眾終於等來了百度官微的發聲。針對陳平的言論,百度在微博上發表聲明回應稱,百度尊重法律,但堅決反對在司法案件中藉機炒作。百度表示,針對“hao123”案件,百度已經於一個多月前主動履行完畢有關付款金額的內容,道歉部分則正在等待法院聯繫報紙刊登,不具備任何申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百度表示其會尊重法律和當事人權利,積極履行判決義務,但對惡意造謠者,已經向司法和行政主管部門舉報投訴,並保留採用法律手段追究責任的權利。


李彥宏夫婦是真的要進失信人名單嗎?(附判決書)


李彥宏夫婦是真的要進失信人名單嗎?(附判決書)

在百度發出上述聲明後,作家陳平卻很快對百度的誠意表示質疑。陳平在微博上表示,百度並未履行法院判決,即在手機“hao123”小說欄目中連續二十四小時刊登致歉聲明,並認為百度“故意混淆履行判決書公開道歉和法院刊登判決書內容之間的關係”:“如果以後法院判決公開道歉,大家都讓法院刊登判決書內容,法院不成了廣告部了嗎?”


李彥宏夫婦是真的要進失信人名單嗎?(附判決書)


李彥宏夫婦是真的要進失信人名單嗎?(附判決書)

陳平微博的回應(來源:微博“陳文伍”)


只是個誤會?

很明顯,雙方互懟的重點主要在“道歉”上。不過在小編看來,陳平老師的這個回應,顯然與百度所說的在事實方面有所出入。從其微博上所發表的言論來看,陳平老師顯然認為,在法院還沒有執行刊登判決書內容的情況下,百度公司就說已經履行了生效判決,是不妥的。

然而小編翻了百度公司的聲明,發現百度所說的原話是“百度已主動在履行法院判決”,恐怕陳平老師多少有些會錯了意吧,所以……這其實是個誤會?

暫且拋開這一點。百度公司聲明中提到,百度稱“法院已同意百度提出的在報紙上刊登聲明的履行方式,目前正在等待法院聯繫報紙刊登”。但從微博的回應上看,陳平老師或許認為,法院執行刊登判決書內容,就意味著百度公司構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的公開道歉義務。

究竟百度說的“在報紙上刊登聲明”與陳平老師說的“法院執行刊登判決書內容”是不是一回事,李彥宏夫婦是否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相信各位看官心中自然有數。(所以這……真的就是個誤會?)



事實上,原告陳平的訴訟請求中本來是要求百度在更多媒體上道歉的,包括“在侵權的手機百度客戶端、掌上百度客戶端、百度公司好123客戶端(蘋果、ipad、安卓等所有版本)首頁中以及百度新浪官方微博上,並在《新京報》《中國新聞廣電出版報》《中國青年報》上,公開賠禮道歉”。

但西城法院一審判決書中指出:

“至於賠禮道歉的位置及期間,本院認為賠禮道歉的範圍應與其侵權範圍及情節相適應。本院將綜合考慮侵權行為實施的範圍及造成的影響等因素酌情予以確定,不再全部支持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

這樣一來,法院最終便判決百度在賠禮道歉這一項上只需要“在手機‘hao123’小說欄目中連續二十四小時刊登致歉聲明”即可。

表面上看,陳平要求百度在多家媒體上進行道歉的訴訟請求沒有被全部支持,似乎對陳平老師不太公平。但真的是這樣嗎?

去年4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通過的《侵害著作權案件審理指南》(下稱《審理指南》)中,對賠禮道歉責任的適用作出了規定。《審理指南》第8.15條規定:

“侵害著作人身權或者表演者人身權的,可以判令被告承擔賠禮道歉的民事責任。

確定賠禮道歉方式、範圍,應當考慮著作人身權受侵害的方式、程度等因素,並應當與侵權行為造成損害的影響範圍相適應。

“侵權行為情節輕微的,可以判令被告書面道歉;被告在訴訟中已主動道歉並記錄在案的,可以不再判令其賠禮道歉。”

顯然,法院關於賠禮道歉的判決是有著充分依據的。

根據百度聲明所述,該案宣判後百度向法院提出在報紙上刊登聲明並得到了法院同意,目前正在等待法院聯繫報紙刊登。但百度聲明中並未具體說明是哪家報紙,至於與侵權行為造成損害的影響範圍相適應,相信法院自會充分考慮和判斷。


結 語

據陳平微博透露,關於與百度之間的侵害著作權糾紛,其已經提起了共10起訴訟,目前除了此次勝訴的案件外,還有4起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其餘案件也已經被法院受理。小編勸各位看官還是稍安勿躁,靜觀事態進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