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自己辦失土農民養老保險 村支書受處分

新京報訊(記者 景嘯塵)據浙江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台州市紀委監委近日通報了4起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黃巖區沙埠鎮原樟樹下村黨支部書記王公米違規辦理失土農民養老保險問題

2016年1月,王公米利用職務便利,在未被徵用土地的情況下,違規佔用上級下撥的失土農民保險名額,為自己辦理失土農民養老保險。2018年11月,王公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路橋區峰江街道原黃施洋村會計張建軍在辦理失土農民養老保險過程中優親厚友問題

2016年,張建軍在上報失土農民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名單時,違規將2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親友納入參保名單,導致該2人違規參保。2019年4月,張建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該村黨支部書記王興建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天台縣南屏鄉翠西村黨支部原書記楊家賢在工程項目建設中優親厚友問題

2016年10月,楊家賢在未經村“兩委”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研究的情況下,違規將該村飲水工程項目交由其親友施工,造成不良影響。楊家賢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3月,楊家賢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仙居縣安洲街道大廟前村村監會原主任鄭新鋒惡意阻撓重點工程建設、敲詐勒索等問題

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間,鄭新鋒夥同他人在安洲街道大廟前村重點工程建設過程中,惡意阻撓施工,對有關施工企業進行敲詐勒索。2019年4月,鄭新鋒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新京報記者 景嘯塵 編輯 唐崢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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