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損害起紛爭,人民調解化矛盾

财产损害起纷争,人民调解化矛盾

财产损害起纷争,人民调解化矛盾

“我的房子成危房了,沒辦法居住了,請你們為我主持公道啊……”王某說道。

據瞭解,4月14日大約兩點鐘,武引工程二標段僱請駕駛員湯某駕駛五菱型剷車前往鳴鳳村推宅基時,途徑王某門前,由於路面屬於淺坡度,湯某未把握住方向盤剷車直接撞上王某房屋,導致王某房屋柱子貫穿和捲簾門變形,並且由於剷車的震動導致王某隔牆裂縫,造成王某房屋受損。當時駕駛員湯某與二標段項目經理彭某當場提出3000元的賠償金額,王某不同意,遂向劍閣縣王河鎮調委會提出調解申請。

接到申請後,調委會成員與司法所工作人員及時查看了現場,充分了解糾紛詳細情況後,王河鎮調委會於4月18日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過程中,王某分別提出以下訴求:1.一次性要求武引二標段工程項目賠償其房屋損失費15萬元。2.將其房屋拆除,以現有地皮面積恢復,修一層或按照每平方1100元的造價計入現金。3.重新修建受損房屋一間。而另一方當事人則表示,最多隻能賠償8000-10000元,若達不成協議,則將受損的柱子及牆體進行修復。雙方各執己見,互不相讓,調解一度陷入僵局,調解員決定採取“背對背”調解法,將雙方分開,分別對其做工作,並適時交換雙方意見。通過對受害方王某的耐心勸說,瞭解到王某心裡明白其15萬的要求及重建房屋的訴求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只是想得到一個公平滿意的結果。

在充分了解到王某的真實想法後,調解員又開始對武引工程二標段項目部彭某進行勸說,苦口婆心下,彭某態度有所鬆動。終於經過長達6個小時的釋法明理和溝通疏導,雙方握手言和,共同做出讓步並達成一致意見:1.由武引二標段項目部一次性賠償王某房屋損失費28000元;2.王某不得以同類理由糾紛武引工程的正常施工。

人民調解充分發揮“第一道防線”作用,早介入,防止了民間糾紛轉化為民事案件,確保了武引工程的正常施工,也維護了王某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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