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毒狗案”16人被判刑,其中5人另付賠償金567萬,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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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討厭狗,但特別不喜歡那些沒有素質的養狗人,更不喜歡那些狗在大街上亂拉屎拉尿,狗主人不及時清理狗屎。

我也呼籲城市禁止養狗,因為,養狗人達不到養狗的基本素質需求:禁止狗嚇老人孩子孕婦、不及時清理狗屎和出門不牽狗繩子。

即便如此,我依然不同意採取毒狗的方式,去剝奪狗的生命,你可以不養狗、不喜歡狗,你可以呼籲城市禁止養狗,但你沒有權利隨意去消滅一條狗的生命,何況,採取的是極端殘忍的手法,通過弩射毒針、扔毒丸等手段殺死寵物狗後,再用這種毒狗去賣,讓別人吃毒狗肉,如果把別人毒死了,可不就是判決一到六年的事情了,這些人,膽子確實夠大,確實應該嚴懲,隨意獵殺狗的生命,還不顧及吃狗肉的生命安全,太可惡,以後誰還敢吃狗肉呢?雖然我不吃狗肉,但也要對吃狗肉的人生命安全負責啊,如此行為,就是販賣有毒有害食品,嚴厲打擊、嚴肅處理。

另外,實話說,我看了新聞,他們一共賣了8萬多斤狗肉,按照一隻狗10斤計算,射殺了8000只寵物狗,數額巨大,一共賣了50萬元,如此算下來,一斤狗肉竟然只賣6元多?還不如豬肉牛肉羊肉價格,狗肉那麼不值錢?

還有就是,8000只狗,換來幾年有期徒刑,真的不值得,估計是對於他們的行為比較惡劣,才如此重罰吧。另外,有點不太明白的是,一共才賣50萬元,為何會判決他們罰款500多萬元呢?賠償金額是銷售金額的10倍啊,賠償的錢又是給誰了呢?能夠找到狗主人嗎?他們要這個錢嗎?有點看不懂。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判太輕了,應該再多判幾年!有些人就是喜歡混淆是非,欲蓋彌彰,答非所問,人家問的是狗黑毒狗,盜狗然後再自做成熟狗肉賣給嘴饞的食客被判刑是否輕重!狗黑卻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拿養狗人說事!請問,這挨邊嗎?難道有不文明養狗之人,就應該去老百姓家去偷去搶,去盜狗嗎?!那是個人財產,不是你家的,憑什麼偷人家的!盜人家的!還毒死賺黑心錢?!!!憑什麼???用這種卑鄙的手段賺黑心錢!

再把毒狗送到食客嘴裡,狗黑的良心難道不痛嗎?

更奇怪的是他們自己不吃,知道有毒,在賣毒死的狗肉時把毒針眼用小刀挖掉,這是人嗎?有些狗黑還在為他們搖旗吶喊呢?真是天下少有!

況且,這是一個強盜家族,對老百姓家的狗手段非常殘忍,短短些時間用毒狗肉就賺了幾百萬,他們得意了,丟狗的老百姓卻心痛,從小養大的狗,一直看家護院,己經有了感情,可轉眼卻叫偷狗賊毒死賣肉了,誰心不會痛!

有句古話:君子愛財取之有!自己的狗無可非議,可這不是你的,你沒有權利佔有!所以判輕了,應該再多判幾年,也同時給偷狗賊敲響了喪鐘!



我是小臉貓


雖然我多次發文痛批一些養狗者,也憎恨那些四處流浪給老百姓帶來安全威脅的流浪狗,但是對於案中這些人的做法,我認為還是不妥當的,也是對狗這種動物的不公平對待。

實際上,我們對狗的惡意,並不是因為狗,恰恰是因為那些無良的養狗者,狗是人類的朋友,但有些養狗者卻處處與人類為敵,他們不按規定養狗,出門遛狗不拴繩,不嚴格的控制自己的狗,導致生活經常發現狗傷人的事情。人們痛恨狗,是痛恨養狗人的行為,而不是不懂事的狗,其實就是那些無辜的狗為沒有素質的養狗者背了鍋。

在丹陽的這起案件當中,他們的行為還是比較惡劣的,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裡,他們以偷狗盜狗為生,已經形成了從偷到賣再到市場的銷售鏈,生產製造了大量帶有毒性的食品,以此為誘餌殺狗,藉此獲利50多萬元,一年偷狗的數量光狗肉就可以達到8萬斤之多,其偷盜的狗數量由此可見一斑。

他們的行為和其它普通的傷害狗的行為不同,因為他們把偷狗殺狗當成了牟取利益的手段,一種很殘忍的行為,不管是狗,還是其它動物,只要是非法獲取的,都必須依法嚴懲,所以我認為丹陽的判罰是沒有問題的。


元芳有看法


兒時,我是村裡最有名氣的狗狗司令。經常帶著四五隻狗到山上追兔子、逮竹雞等。在那個食物匱乏的年代,有這些山珍享用,想想都覺得挺美好!現在有人竟下毒手毒死8000多隻狗,真是罪該萬死!

16人中最少要判一人死刑,以敬效尤!其實,在生存權上,除作為肉食飼養的動物外,所有動物都應平等。尤其是最通人性的狗與猴。這些年讓很多人對狗狗生氣,實則是有些養狗人素質太差,才導致惡犬傷人,狗狗糞便到處都是。這種素質的人不配養狗,造成嚴重後果的,更應判刑。



遙想當年,我這個狗狗司令威風八面,命令小狗看好曬穀場的稻穀,它就一天在那兒忠於職守,哪怕40℃以上的酷暑。到山上逮著兔子,就叼到我跟前……


不說了,先為被毒死的狗狗流會淚去。


不曾輕狂


任何時代,在任何國家,投毒都被視為卑鄙無恥的行徑,量刑都是重罪,尤其是針對不特定人群,不特定對象的投毒行為,跟恐怖分子無異,危害公共安全,此例若開多少罪惡借投毒之名,販賣毒品的可以說不是給人注射的是給動物,蓄謀毒殺的,也可以說蒼蠅總是靠近杯子就放了點毒藥,不是毒人的,,,今天卑鄙的毒殺動物,明天就能習慣成自然的毒殺人,所以國家對投毒的重判,也是在杜絕,防微杜漸投毒惡刑的發生,,,正如擁槍自由的美國,趕走殖民者的民兵,西部牛仔,防備印第安人,居民自衛防身,都有各種理由為擁槍合法辯護,可是看看今天美國槍支氾濫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今天允許一小撮喪心病狂的人以各種理由投毒,明天,大江大河,民眾公共安全整個社會將承受不可估量的代價,


淋澈驀


政府應該嚴厲打擊極端保狗組織狗代表及成員。這些恐怖頭目把人類生命視如糞土。把氾濫成災到處傷人的流浪犬惡性犬看得比天大。嚴重的擾亂社會秩序。政府不能再讓他們繼續胡作非為了,打擊他們刻不容緩。


正能量31415926


我不是愛狗人士,但對狗也沒有厭惡。狗自古是人類看家護院的忠誠的衛士。對那些惡意毒狗偷狗者,這樣的懲罰純粹是活該。

但現在的很多養狗者,就是人們稱之為愛狗人士的那群人,跟這些惡意毒狗偷狗者沒什麼區別。都是不長腦子的人。你們在家裡喊它兒子也好,叫它爹也好,那是你的愛好,誰都管不著。你們一個碗裡吃飯、晚上一起裸睡,就算連體送進醫院,都不會有人罵你,當個笑話看就是了。對吧。但別把你這種愛好推到別人身上!在你眼裡它是你爹,在別人眼裡它就是條狗,會咬人的狗!你嘴裡的不咬人,是因為在狗看來在你家中沒人,都是它同類!出了門都是人!!!

帶狗出門可以,拴好繩子帶好嘴套,絕對不會有人說你不通狗情!既然你把它當孩子,它隨地大小便的時候你就得負起責來。要不顯的它多沒家教,說它沒家教不就是指著鼻子罵你:你這狗爹怎麼當的!!!

愛狗人士們,真要愛狗,先把自己擺在人的位置上,認清在你帶狗出門的時候對別人造成的危害!別自己沒腦子把自己當成狗的同類,還想讓別人讓著你?


娛樂圈裡熱情的小魚


首先判決沒以盜竊罪量刑,即使用了氰化物也沒以投毒罪論處,其實主要用的琥珀膽鹼,他是麻醉劑不是劇毒藥物,主要民事賠償的也是有主的也就是有證的狗,無證犬散養犬擾民犬還是用香腸塞異煙肼,用異煙肼咱也不是為了要狗也不想得到狗,狗都是回家半個小時以後才死,即使有證狗也需法院起訴私有財產損害民事賠償,但你狗主必須有證明狗購買的原始發票,法院才能支持你的主張,請問有幾個有購買狗的原始發票。




赤腳獸醫w


人養狗不牽狗繩要死人居然不用判刑,人逼不得已文明毒狗居然要被判刑,真是天理何在?這是狗的世界嗎?大街上大把遛狗不栓狗繩的居然一點都不犯法,舉報都沒有用,但是狗咬人了,狗主人就拒絕負責任,不栓狗繩不合法養狗然後狗咬死人了也不用入刑,呵呵,真希望中國再來幾場侵華戰爭


梧桐樹的梧


一看這種判決,可以確定法官是愛狗人員,曲解法律條文,量刑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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