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進宮”!每年都因為盜竊罪被判刑!這不,他又進去了……

昨天下午

蓮都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件

說起這個被告人真是不簡單

已經是11“進宮”了

2011年開始到2018年

每年都因為盜竊罪被判刑

2019年2月才刑滿釋放

第二天又“重操舊業”

這是坐牢“上癮”了?

11“進宮”!每年都因為盜竊罪被判刑!這不,他又進去了……


2004年,被告人寧某某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拘役4個月;2006年,因破壞電信設施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2011年開始到2018年,每年都因為盜竊罪被判刑。

11“進宮”!每年都因為盜竊罪被判刑!這不,他又進去了……

2011年3月,因盜竊罪被蓮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2012年3月,因盜竊罪被蓮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

2013年8月,因盜竊罪被蓮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2014年8月,因盜竊罪被蓮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

2015年4月,因盜竊罪被蓮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

2016年4月,因盜竊罪被蓮都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

2017年10月,因盜資罪被蓮都區入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

2018年6月,因盜竊罪被蓮都區入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


11“進宮”!每年都因為盜竊罪被判刑!這不,他又進去了……


11“進宮”!每年都因為盜竊罪被判刑!這不,他又進去了……

2019年2月1日刑滿釋放,剛放出來的第二天,寧某某又“重操舊業”,2月2日到2月12日之間,在麗水白雲小區、中山街、麗光新村、北苑新村、東銀苑、解放街、麗東二村等地一共偷了4輛三輪電瓶車和14輛二輪電瓶車。

11“進宮”!每年都因為盜竊罪被判刑!這不,他又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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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蓮都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寧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秘密盜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判決如下:

1、被告人寧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五千元,

2、被告人的違法所得,退賠給被害人。

11“進宮”!每年都因為盜竊罪被判刑!這不,他又進去了……

11“進宮”!每年都因為盜竊罪被判刑!這不,他又進去了……

記者:錢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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