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詳解專業優先、分數優先和分數級差三種錄取方式

在填志願的時候,我們需要做到對專業錄取規則“心中有數”。專業錄取規則即為考生投檔後,招生院校判定某一個考生是否可以錄取,以及錄取到什麼專業的原則。相同的考生投檔到同一高校,使用不同的專業錄取規則,最終是否被錄取,錄取在什麼專業,會有大不不同的結果。因而我們在填志願的時候需要認真研讀各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確公佈的錄取規則。

舉例詳解專業優先、分數優先和分數級差三種錄取方式

各高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分配一般有三種方式:專業優先、分數優先和專業級差。以下是對每種方式的介紹:

一、志願優先

“專業志願優先原則”又稱“志願清”,指的是招生院校將根據專業志願順序,對院校投檔線之上且已經投檔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在專業招生計劃內擇優錄取的規則。

【舉例說明】:

中山大學在廣東招生數學和化學兩個專業,各專業僅招收1人,現有投檔考生3人,假設投檔考生成績及報考專業如下:

舉例詳解專業優先、分數優先和分數級差三種錄取方式

按照志願優先原則,院校首先會將考生按所報第一志願分類,然後在各志願中按成績排隊,將超過專業計劃數的考生過濾出來。第一志願專業處理完之後,接下來將未定專業的考生按其第二志願專業分類,並將第二志願專業考生在各專業中按成績排隊,最後將超過招生計劃數的考生過濾出來。

步驟如下:

1. 為數學專業安排考生,A和B的第一志願為數學,且A比B高分,那麼A考生被錄取到數學專業,B考生不得錄取到該專業。

2. 為化學專業安排考生,只有C的第一志願為化學,C被錄取。雖然B的分數比C高,但由於B把化學填在了第二志願,那麼按照志願優先原則,B的優先級不如C,B不得被錄取。

3. 中山大學在廣東的2個招生計劃已完成,B沒有專業可以安排,對其進行退檔處理。

【經驗與建議】:在該方式下,填報人數多的熱門專業(第一志願很快就會錄滿的專業)最好不要放在第二志願及其以後。除此,慎重選擇第一志願的專業,考生一定要選擇自己有把握、有競爭力且青睞喜歡的專業。各專業之間要拉開合理的梯度,以避免滑檔。

二、分數優先“分數優先錄取原則”又稱“分數清”

可類比某些省份的平行志願錄取原則,即根據考生的高考總分進行由高到低的排序,並以此依照考生的專業志願進行錄取。

舉例說明:中山大學招收數學和化學兩個專業,各招收1人,投檔3人。假設投檔考生成績與報考專業如下:

舉例詳解專業優先、分數優先和分數級差三種錄取方式

按照分數優先錄取原則,所有考生按成績排隊,所有專業同時錄取。對第一名考生,看其第一志願專業,如該專業還有名額,則將其安排在該專業,如該專業計劃已滿,則看其下一個專業,直至處理完該考生的所有專業志願。如果所有專業志願都無法錄取,再看其是否服從調劑。完成第一名的錄取後再開始第二名的錄取,以此類推。

步驟如下:

1.依照高考成績將A、B、C三位考生進行順序排列,A為第一名,B為第2名,C為第3名。

2.首先為第一名的A安排專業。A的第一志願為數學,數學專業名額尚空缺,則A被數學專業錄取。

3.接下來為第二名的B安排專業。B的第一志願為數學,名額已滿,B無法錄取到數學專業。再看B的第二志願化學,化學專業尚空缺,則B被錄取。

4.中山大學數學與化學專業的招生計劃已滿,C沒有專業可以安排,對C進行退檔處理。

【報考建議】

:這種分數優先方式,保護高分考生利益,被退檔的總是低分考生。在這種方式下,考生可以採取“一衝二保三穩四保底”的策略,將高分的、熱門的專業填在前,將相對低分的、冷門的專業填在後。

舉例詳解專業優先、分數優先和分數級差三種錄取方式

三、專業級差

專業級差錄取原則是在錄取時優先考慮考生的高考分數,但又在每個專業志願之間設置了分數級差。也就是說,若果某位考生的第一志願專業不被錄取,那麼在對其考慮第二志願專業錄取的時候,需要減去一定的級差分再和其他尚未錄取且以該專業為第一志專業的考生進行比較,比較後高分者才可以安排在該專業。如果這時仍有考生沒有安排專業,則視其是否服從調劑,將其調劑到還有計劃餘額的專業中去;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退檔。

【舉例說明】:中山大學在廣東招收數學和化學兩個專業,各招收1人,現有投檔考生3人,專業級差為4分。錄取順序如下:

舉例詳解專業優先、分數優先和分數級差三種錄取方式

1. 按照高考成績對考生進行排序,A第一,B第二,C第三。

2. 首先為排名第一的A安排專業,A的第一志願為數學,該專業尚空缺,因而不用考慮專業級差,直接錄取A到數學專業。

3. B的第一志願數學專業名額已滿,第二志願化學仍空缺。又因C的第一志願為化學,所以B要用減去專業級差分後的最後有效分與C的原分數比較。此時B分數為597-4=593分,低於C的594分。此時C的優先級高於B,C被錄取到化學專業,B則不被錄取。

報考建議:在這種方式下,考生們要注意設置專業之間的梯度。相對高分考生選報第一志願時可稍稍“衝一衝”,相對低分的考生則應該在前面的志願中填報較為穩妥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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