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吉安市房屋坍塌事故,已致两人死亡, 你怎么看?

张光久


4月29日晚9时30分,吉州区吉福路17号房屋发生一起坍塌事故,两名当时在房屋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工人被埋压。事故发生后,市区两级消防、公安、应急、医疗等部门组织人员现场紧急施救。经过连夜救援,今日凌晨5时30分,已救援出一名重伤工人,另一名工人正在施救之中。

免责说明

  1. 一切消息请以相关人民政府官方信息报道为准。

  2. 本文就事论事,不作为其他任何参考。

一、业主

  1. 应落实主体责任。

  2. (可能)要对此安全事故负全责。

  3. 应对装修作业工人的施工安全负责。

  4. 可能对其他业主的房屋安全造成了影响,有可能要对其他业主进行赔偿。

  5. 应选用有资质的装修单位(人员),应签订装修合同,明确安全施工协议条款,在施工前应与装修作业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能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能影响房屋安全和施工安全。


  6. 应在施工期间经常检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

  7. 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

  8. 在事故后不能逃匿,应积极配合应急管理部门调查。

二、装修单位(作业人员)

  1. 应了解装修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于业主的不安全要求应提出建议。

  2. 应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3. 按合同和安全技术标准施工作业。

  4. 当发现或发生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立即作业并采取紧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5. 事故后应向业主提出索赔。

  6. 装修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1. 事故后及时启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防止了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接下来的事故调查应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调查清楚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免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解。



安全压舱石


我要说追责,肯定有关系网,一是大白天改造房子,城菅是干什么的?在吉安是行不通的,必定有关系,城管才会不菅,出了大事一定要查,给百姓一个交代,百姓心里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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