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監委:咸陽市紀委監委關於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通報

現將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1.乾縣乾陵管理處副主任、博物館副館長陳彥德違規操辦孫女滿月宴問題。2018年3月22日,陳彥德為其孫女舉辦滿月宴,邀請管理服務對象參加並收受禮金3450元。陳彥德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退回。

2.涇陽縣水利局黨委委員、冶峪河管理局局長潘秦嶺公款旅遊、公款購買菸酒等問題。2018年9月,潘秦嶺借赴雲南培訓之機與單位2名同志繞道騰衝旅遊後,公款報銷旅遊費用,並多次用公款購買菸酒茶,花費14.5萬元。同時,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潘秦嶺受到留黨察看、撤職處分,其他2名同志分別受到相應紀律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3.永壽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站長姜新民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7年,姜新民違規收受施工方提供的1000元現金和價值720元菸酒,並用公款購買一部價值2000元手機。姜新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五一”將至,全市廣大黨員領導幹部要從通報中汲取教訓,強化紀律意識和自律意識,提高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抓好班子帶好隊伍,堅持不懈把糾正“四風”往深裡做、實裡抓;各級領導幹部要率先垂範,嚴格落實紀律規定,發揮“頭雁效應”。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持續釋放越往後執紀越嚴的信號,對黨的十九大之後仍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的,要嚴肅查處,頂格處理,查處一起,通報一起,發揮警示震懾作用。

(咸陽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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