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支部副书记、村会计等4名干部因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受处分

唐山迁安市大崔庄镇娄子山村原党支部书记何少军等人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娄子山村原党支部书记何少军、原村委会主任张文华、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委员郭双敏违反组织纪律,在未召开村民代表会的情况下,出售集体废铁、废电机,得款38320元未入账,张文华和村支委兼会计岳云翔分别将此款偿还村债务及其他开支。2017年1月,何少军、张文华、郭双敏违反廉洁纪律,为村集体企业水稻合作社搞庆典,收受礼金14000元。2019年4月,大崔庄镇党委分别给予何少军张文华郭双敏岳云翔4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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