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王华明
性别:男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社溪镇蓝田村窑下组
案情介绍:王华明在曾某处赊购桐油和五金商品等,仍欠部分货款未能结清,曾某诉至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11日作出对曾某与王华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2018)赣0724民初5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王华明向曾某付清欠款5300元。判决生效后,王华明仍未按期履行。经曾某申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时间:2018年11月8日
执行案号:(2018)赣0724执865号
执行法院:上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8)赣0724民初5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王华明偿还曾某欠款5300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被执行人王华明全部未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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