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一男子深夜徒步30餘公里放火燒山 過火面積180畝

人民網永仁4月24日電 (程浩)雲南楚雄永仁縣永興鄉白馬河村委會灰弓組村民楊某某因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一時衝動深夜徒步30餘公里到山林裡放火燒山,結果被刑事拘留。

16日凌晨4時20分許,永仁縣自然資源公安局接到永仁縣永興鄉林業站電話報警稱:“灰弓組山林裡發生森林火情,請求出警處理。”民警立即驅車趕往案發現場,並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搜索,調查是否有可疑人員在火災現場周圍活動。

凌晨5時30分許,辦案民警接到鄉林業站站長電話稱:“他組織人員在火場周圍搜索時發現,灰弓組村民楊某某正在距離火場800多米處的路邊點火,嫌疑人已抓獲,並從其身上搜到打火機一個。”辦案民警隨後趕到將嫌疑人楊某某控制。

經查,嫌疑人楊某某(男,40歲,灰弓組人)以離婚後沒有分到土地和林地為由,為洩私憤,4月15日從永仁縣城坐車到永興後,一個人從永興街上出發,步行30餘公里,歷時10餘個小時到灰弓組,在距村子600米左右的山林邊緣,用隨身攜帶的打火機點燃公路邊的雜草,從而引發森林火災。隨後,楊某某又到村子周圍的山林邊緣相繼點了7個火點。在點第7個火點時被當場抓獲。經林業工程技術人員檢量,此次森林火災過火面積達180畝。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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