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集電商豪賭“拉人頭傳銷式”模式

以拉人頭為特點的傳銷式電商平臺雲集,成為一匹黑馬。

而這是繼淘寶、拼多多之後的第三種交易方式。

暫時脫困

雲集電商豪賭“拉人頭傳銷式”模式
雲集電商豪賭“拉人頭傳銷式”模式
雲集電商豪賭“拉人頭傳銷式”模式

從中國電商平臺雲集獲悉,2019年5月3日晚,雲集赴美上市,成功登陸美國資本市場,當日的收盤價14.15美金,總市值竟達到了30.87億美元。

僅獲兩輪融資的雲集,在資本的寒冬中最終決定通過赴美IPO來解除擴張中的資金壓力。從雲集對外公開的資料顯示:本次募集的資金主要用於業務擴張、加強技術能力、優化供應鏈、資本運營。

據公開資料顯示,雲集成立於2015年5月,隸屬於浙江集商優選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之初,雲集採用S2B2C模式為微商賣家提供貨源,以招募微商店主發展人員的方式獲客交易,但這一分銷模式備受質疑。2007年,雲集因涉嫌傳銷吃下958萬元鉅額罰單,此後便著力從社交電商向會員電商轉型。截止目前,雲集已完成兩輪融資,總融資額約為10億元,投資方包括鐘鼎創投、鼎輝投資、華興資本等。

從目前雲集的持股比例上看,雲集創始人、CEO肖尚略為第一大股東,持股46.4%;鐘鼎創投為雲集第二大股東,持股13.7%;CPYD新加坡有限公司為第三大股東,持股10.5%;雲集首席技術官郝煥持股2.5%。

豪賭拉人頭傳銷式電商模式

雲集電商豪賭“拉人頭傳銷式”模式
雲集電商豪賭“拉人頭傳銷式”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雲集上市主打的概念,並非是社交電商,而是一家由社交“驅動”的精品會員電商。而這與已經上市的拼多多,畢竟在某些方面,有一些相同之處,比如平臺成立後實現穩定快速發展時迅速啟動上市,主打社交概念,同樣飽受質疑,等等。

但是,事實上兩者並不相同,拼多多主打拼購模式,雲集更像是瞄準微商體系,客單價相對較高。雲集會員制模式更像是邀請制+拉人頭,此次雲集主打會員電商,意味著從社交電商向會員制模式的轉型。

據瞭解,之前,雲集的快速擴張,主要依靠改革後的會員人數激增,且會員成為主要的消費陣營,特別是在2015年採用“三級分銷”模式。

資料顯示,所謂三級分銷模式就是,用戶獲得老店主邀請後,支付365元/年的服務費後,便可成為新店主,接下來,可以邀請其他用戶加入平臺。店主直接或間接邀請160位、1000位新店主後,可分別成為“導師”“合夥人”,之後每邀請一位新店主,可分別從平臺服務費中獲取收益,“導師”為170元/人,“合夥人”為70元/人。

事實上,基於會員制下的收徒模式,雲集微店的用戶增長速度非常快。2016年,雲集微店的註冊用戶為250萬,2017年這一數字上升至1690萬,2018年則達到2320萬。

有業內人士分析說,會員制在造就了雲集的成功的同時,也帶來了未來發展的困境,特別是庫存方面的持續走高,也為雲集未來的發展帶來不小變數。

事實上,正是因為此前發展具有優勢的“三級分銷”思路涉嫌傳銷,也讓雲集進入了發展中的拐點。

資料顯示,2017年5月,雲集店因“三級分銷”違反《禁止傳銷條例》,在2017年5月收到杭州濱江市場監督管理局罰單,沒收違法所得約808萬元,罰款150萬元。

接下來,不得不提的是,雲集將面臨諸多考驗。比如如何轉型、如何探索新的模式,才能從根本上解除發展中的硬傷。

更讓黃崢焦慮憂心的是,雲集爭議不斷還不是致命的,而致命的是時至今日,雲集模式的發展,仍處在灰色地帶。而云集如何儘快脫離灰色地帶,走上一條合情合理合法的大道,才是最關鍵的。

事實上,業界對社交電商的質疑早在雲集收平臺成立之初就已經有了。早期,拼多多創始人黃崢曾公開表示,社交電商是個偽概念,電商就是電商,社交就是社交,沒有人為了社交去買東西。

然而,不可否認的是,隨著互聯網經濟的快速發展,電商也在快速地進化著。社交電商不僅存在的,還在快速地發展。但是,社交電商同樣面臨著很現實的問題——流量。不得不說的是,就連其他兩家電商巨頭阿里、京東,都在為流量下沉而焦慮,都在為爭奪流量,在幾乎所有的領域在火拼。

更讓人值得關注的是,缺少社交基因的阿里,也在社交電商上頻頻出手,默默開啟出了“試驗田”,說明了阿里看到了電商未來發展的趨勢。

然而,近期阿里頻繁內測的“淘小鋪”到底效果如何,能否成功,還是一個未知數。說明了,巨頭們已經看到了會員制電商的趨勢,並迅速開始佈局。雖然在雲集前邊並沒有攔路虎,但是已經出現眾多的追兵。

接下來,對雲集來說的關鍵的是,在追兵在沒形成威脅,還沒有迫近時,儘快解決持續虧損的硬傷,尤其是會員硬傷病的根除,顯得更為迫切。

此次雲集赴美IPO,能從根本上增強和擴展業務、加強技術能力,最終能實現逆襲嗎?我們將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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