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当涉毒、涉黑和涉恶人员“保护伞” ,柳州两干部被"双开"

充当涉毒、涉黑和涉恶人员“保护伞”

谢其托、韦海被“双开”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柳州讯(记者 王缉宁)柳州纪检监察微信号5月4日发布消息称,经中共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纪委监委对柳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谢其托(曾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以及柳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韦海(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原局长),两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谢其托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数额巨大,情节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韦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转移证据;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不按照有关程序提拔任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下属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高利转贷涉嫌犯罪;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下属、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数额巨大,涉嫌犯罪。

谢其托和韦海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和职业底线,将公权力当做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大肆收敛钱财;明知相关社会人员存在严重违法嫌疑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公开交往,充当涉毒、涉黑人员和涉恶人员“保护伞”,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毫无顾忌,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而韦海在违纪受处分后又再次违纪,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州市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研究并报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谢其托和韦海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追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