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水务局、国土资源管理局部分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遭双开

周某在邛崃市桑园镇超审批范围偷挖河道砂石,多次殴打和言语威胁当地居民,拉拢腐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其充当“保护伞”。其中,2012年春节前夕和2015年12月,杨满杰在担任邛崃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期间,多次收受周某“感谢费”“打点费”共计19万元人民币;2015年中秋节前后至2018年春节前后,孟文在担任邛崃市国土资源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分4次收受周某现金共计7万元人民币;2012年年底至2016年11月,王滨在担任邛崃市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期间,分4次收受周某现金共计6万元人民币;2016年端午节前后至2018年春节前后,胡毅在先后担任邛崃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科工作人员和临邛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期间,分4次收受周某现金共计5万元人民币。2018年12月,杨满杰、孟文、王滨、胡毅4人均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另有6名相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分别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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