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母亲被幺儿“扔”在法院 竟是为了它!

封面新闻记者 戴竺芯

儿子竟然把88岁的老母亲“扔”在法院内,要求法院帮忙从其两个哥哥那儿索要老人的赡养费用?

4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从邛崃法院获悉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成都邛崃一村民将自己的老母亲“扔”在法院,企图用这种方法“胁迫”法院帮忙从其两个哥哥那里索要老人的赡养费。

然而,其此前执行案件的赡养款项已执行完毕,重新索要的赡养费必须依法另案申请执行。法官介绍,这位村民的方式不可取、不合法且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依法可对其进行罚款、拘留,但考虑其初犯且已认识到错误,仅为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八旬老母亲被幺儿“扔”在法院 竟是为了它!

88岁老人养育三个儿子

耄耋之年把他们告上法庭

事情要从两年前说起,家住成都邛崃的苏云英(化名)今年88岁,育有3个儿子和2个女儿,平日里,她主要与三儿子同住。

按照农村风俗,分家时家庭财产全部分给了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并未分得财产,年老时,她则将由三个儿子赡养。2年前,她将3个儿子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赡养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苏云英已是高龄老人,三个儿子依法均负有赡养的义务。苏云英要求给付生活必需品、生活费、日常护理费,分担医疗费、护理费的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院判决,三个儿子自2017年起每年除了需要分别付给苏云英大米、猪肉、菜油等物资外,每月分别付给其日常生活费和护理费700元,在2017年以后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由三个儿子分别承担五分之一。

强制执行和解后

幺儿突然把老母亲“扔”在法院

半年后,2018年2月,由于两个大哥并未按照判决支付赡养款,三儿子带着老母亲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大儿子和二儿子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裁定终结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苏云英如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凭裁定书申请恢复执行。

到了今年1月,距离终结执行约有一年,苏云英和三个儿子又一次来到了法院,他们达成和解协议,苏云英自愿放弃每月200元的赡养费,儿子们只需支付每月500元。随后,大儿子和二儿子给付了自判决生效起到法院执行期间,共6个月的赡养费用。

原本以为一切都结束了,一家人能够和和睦睦过日子。让人没想到的是,4月11日,三儿子又带着老母亲来到法院,并把母亲“扔”在法院内一走了之,要求法院帮其取得自2018年2月至今的赡养费用。法院工作人员只好一番“招待”后,将其送回住处,并请来当地村委会进行调解。

法官提示

“扔”母亲行为“耍赖”不可取

应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该案承办法官介绍,这位村民将母亲“扔”在法院的行为不可取、不合法,即使闹腾一番,也无济于事且严重扰乱法庭秩序,依法可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正确做法应是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根据《民诉法》的规定,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应凭借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在被告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

根据“不告不理”原则,在该案中,苏云英的两个儿子拒不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赡养义务,她应该向法院申请重新申请强制执行,表明执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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