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後遺留宅基地使用證可以直接辦理更名手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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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後,其遺留的宅基地使用證,是否可以直接更名手續,這要根據繼承法依法確定繼承事實後才可以依法名手續的。

父母遺留的農村房產,其子女擁有繼而權,不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這裡面還有很多複雜的關係需要確定。

一是,其遺留的宅基地上是否存在可以利用的房屋。其實,宅基地和房屋並不是一回事,父母遺留的宅基地不可繼承,而房屋可以繼承,所以我們通常所說的更名手續,實際上都是房產權轉移,而不是農村宅基地的轉移。不過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可以隨著房子的繼承而轉移,這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地隨房走的政策。

宅基地的的有權歸村集體,如果農村父母沒有遺留下房屋,只留下宅基地,那這宅基地就不存在辦理更名手續的問題。也就是說,如果農村老人的房屋在去世前已經倒塌,自己居住在子女家裡,老人去世後,其宅基地成為空殼,沒有了建築物,而子女和老人不在同一戶下,那這宅基地不存在繼承問題,應該收歸集體所有。

如果老人去世時,其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子女可以繼承房屋,並通過繼承房屋擁有宅基地使用權。這種情況下,子女可以帶著子父母的死亡證明和原房產證,到相關部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而在房產證上,直接確認宅基地使用權隨房轉移。所以,父母去世後,遺留的房屋可以通過繼承直接過戶,通過房產過戶確定使用權轉移。

二是,其繼承人如何確定。農村的父母去世,其農村的房產可以繼承,也可以過戶變更名稱。但是前提是繼承權清楚明確。如果父母去世時,第一順序繼承人只有你一個,那當然可以根據繼承法繼承房產,並帶著相關手續直接到有關部門過戶。但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這些繼承人有一個存在,你們就要達成繼承協議,只有其他繼承人放棄房子繼承權,或者你對其他繼承人進行補償後獲得房子的唯一繼承權,你就可以帶著房產證、父母死亡證明,及其他繼承人放棄繼承權的證明,和其他繼承人一起到有關部門辦理房子過戶手續。

三是,其繼承人擁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如果房屋的繼承人擁有農村戶口,又沒有其他的房屋,依法繼承父母的房屋完全正常。比如現在分戶規定,父母原則上和一個子女在一個戶內,獨生子女一般不和父母分戶,那麼兒子女婚後仍和父母共同擁有一處房產,父母去世後,其子女即可以帶著相關證明,直接到有關部門辦理產權變更,同時宅基地使用權也會落在繼承人名下。如果繼承人雖然是農村戶口,但名下已經有了其他的房屋,或者繼承人不是農村戶口,雖然都可以繼承房屋,但是在房屋過戶確權時,要註明其繼承關係,並且這種繼承行為對宅基的使用權由永久變成長期,不得在宅基地上翻建和擴建等。


綜上,農村宅基地不可以繼承,但可以通過對房屋的繼承,依法擁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但這種使用權有永久和長期之分。農村戶口又沒有獨立宅基地的,繼承來的宅基地可永久使用,並可以直接過戶改名;農村戶口已經擁有獨立的宅基地,或者非農業戶口繼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以都為長期,房屋不可以翻建,到房屋失去使用價值後,宅基地使用權終止。


齊東晏子


對於父母去世以後遺留的宅基地使用證是否可以辦理更名手續這一問題,具體操作起來其中還是要根據現實情況來區別對待的,情況不同,當然結果也不同。

一般來說,如果只有宅基地使用證,宅基地上現在已經沒有了房屋或者原有的房屋已經倒塌無法居住,那根據法律規定,這塊宅基地應該由村集體依法收回,也就無法辦理更名手續。

如果該宅基地上還有房屋,那麼其子女就可以依法繼承該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不過,對於該宅基地使用證的更名方面還要看其子女是實際情況。

其子女屬於農村戶口,且一直與父母同住,沒有額外住房的

如果其子女屬於農村戶口,並且在這之前一直和父母住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裡,除此以外在村裡沒有其它的住房。這種情況,就可以按照有關程序,村委會出具相關材料,到有關部門辦理更名手續。

其子女屬於農村戶口,村裡有自己住房的

如果其子女屬於農村戶口,並且在村裡居住,有自己的住房,顯然這已經滿足了一戶一宅的規定。所以對於該房屋擁有繼承權,但對於房屋下的宅基地,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明“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但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在房屋可以安全居住的情況下,依然可以行使該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但該房屋不允許翻建,待無法居住或倒塌以後,宅基地由村集體依法收回。


其子女戶口不在農村的

如果其子女戶口已經不在村裡,對於父母的房屋當然也有絕對的繼承權和所有權。但是對於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方面,要根據國家《關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若干意見》中的規定,因為作為父母的子女,他依法繼承了該宅基地上房屋的所有權,但該房屋佔用了農村的宅基地,像這種情況按照規定,也可以持相關證明到有關部門辦理宅基地使用證的更名手續,不過要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明“該權利人為本農民集體原成員住宅的合法繼承人”。

像這種情況,雖然是宅基地的使用證更名到子女名下,但這房屋也不允許進行重新翻建,只能維修加固,等到自然損壞,無法安全居住的時候,該房屋下的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會被村集體依法收回。

綜上所述,農村的宅基地屬於村集體所有,只要是其子女有了宅基地或者子女戶口已經遷出農村,那麼雖然宅基地使用證能夠更名,但並不是無限期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如果其子女沒有住房,那麼宅基地使用證更名後,就可以擁有該宅基地的使用權。


建行漸遠


對於農民來說,農村住房下面的宅基地可是非常重要的,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就可以翻蓋,要是沒有使用權的話房屋都不能夠動了。所以繼承父母的房屋,那一定要得到宅基地使用權才可以的。那如果父母去世後,遺留的宅基地使用證可以直接辦理更名手續嗎?

父母去世後遺留宅基地使用證可以直接辦理更名手續嗎?

對於這個問題,可不是簡單一句能不能就可以回答的,還是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的。如果子女的身份不同,那處理的結果也是不一樣的。

正常情況下,如果跟父母一起居住,而且還是農村戶口也在農村生活,那自然是可以通過繼承父母留下來的房屋後,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將宅基地的使用權也變更到自己名下的。

有兩種情況下就無法變更宅基地歸屬了。

1、非農戶口

如果子女是非農戶口的話,那宅基地使用權就無法變更在自己的名下了。因為農村戶口才可以擁有宅基地,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城市戶口無法到農村買宅基地,也無法擁有宅基地。所以子女可以繼承父母留下來的房屋,但是宅基地使用權卻無法變更了,未來房屋只能夠居住不能夠翻蓋了。

2、房屋已經倒塌

如今父母留下來的房屋已經倒塌了,就算還有宅基地使用證,那也是很難將宅基地變更到自己的名下的。因為子女繼承的就是房屋,如果房屋都不存在了,那就沒有可以繼承的東西了,宅基地卻是無法繼承的。

所以如果房屋已經倒塌的話,是很難將宅基地變更到自己名下的。不過如果自己是農村戶口卻還沒有宅基地的話,可以重新將父母原有的土地申請成為自己的宅基地,一般村集體也是會答應的。

總之,父母遺留下來宅基地使用證,到底能不能變更到自己的名下,還是跟自己的身份有關的,符合條件的話自然就可以得到宅基地了。


老王談養牛


農村宅基地遺留問題,我相信很多農民都很感興趣。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宅基地是屬於集體的,但是,農民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因為宅基地不是個人的物品,所以不可以遺傳。而宅基地上所起的房屋是農民自己出錢蓋起的,是屬於個人物品,則其房屋是可以遺傳的。


而對於題主的問題,父母出世後宅基地的使用證是否可以直接辦理更名手續,這個問題就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剛才所說的宅基地是不可以遺傳,房屋是可以遺傳的,現在討論房屋遺傳的問題。我彬叔,剛好也是今年起房子,而叔公叔母是已經去世了。剩下間以前的黃泥房子,這黃泥房子也早就成了危房了。我問彬叔,日子都挑好了,還不動工,彬叔說,要去過戶宅基地使用權,把宅基地使用權的名字改為自己。


更名宅基地使用權也是有條件的

一、要符合“一戶一宅”政策,如果你在農村已經有屬於自己的房子,則不可以同時擁有兩間宅基地的使用權,除非你有兩個戶口本。

二、目前還是屬於本集體內成員,是農村戶口。這樣你才有權利去擁有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

如果,你已經不是農村戶口,不屬於本集體內成員。你也是有資格遺傳老爸老媽的房子,但是,你不可以翻建房子,如果有一天房子倒塌了,可以說,宅基地什麼的就和你一點關係也沒有了。

所以,如果你符合條件就直接去辦理更名宅基地手續吧。


三農天地


答:只有宅基地使用證不行,你必須有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有房產,才能證明你的宅基證有效。

(一)如果宅基地上無房產,這塊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歸村集體所有。

(二)如果宅基地上有房產,子女可以繼承,但是,在做繼承更名手續時,第一繼承人兄弟姐妹必須在場鑑名。

(三)如果新農村建設,按一戶一宅規定有償拆除,宅基地村集體收回。





老頭156934080


宅基地上必須有幾間破屋。。。必須和父母一個戶口,或分戶不分家也行。


250菸頭捉螞蚱


戶口在你父母一起的可以繼承,否則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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