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通報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案

新華社成都5月5日電(記者許茹)成都市紀委監委5日通報幾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充當“保護傘”的典型案件。其中,8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另有6名相關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

2015年至2016年期間,成華區公安分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原三級警長章軍利用警察身份,為李某獲取相關個人信息、公安偵查車輛信息、公安抓賭行動信息等。並在明知李某開設賭場的情況下,多次向其提供信息,為其開設賭場提供幫助,多次收受李某給予的紅包禮金共計20800元。章軍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周某在邛崍市桑園鎮超審批範圍偷挖河道砂石,多次毆打和言語威脅當地居民,拉攏腐蝕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為其充當“保護傘”。其中,2012年和2015年,楊滿傑在擔任邛崍市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期間,多次收受周某“感謝費”“打點費”19萬元;2015年至2018年,孟文在擔任邛崍市國土資源執法大隊大隊長期間,分4次收受周某現金7萬元;2012年底至2016年,王濱在擔任邛崍市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期間,分4次收受周某現金6萬元;2016年至2018年,胡毅在擔任邛崍市國土資源局地質礦產科工作人員和臨邛國土資源管理所所長期間,分4次收受周某現金5萬元。2018年12月,楊滿傑、孟文、王濱、胡毅4人均受到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另有6名相關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分別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

此外,成都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總隊原交通協管員路建新、李浩通過幫助郎某收取查扣車輛停車費、提供查緝克隆出租車信息、私放查扣車輛等方式為其謀取不正當利益,並從中收取好處費。2012年至2014年,崇州市羊馬鎮永和村原村主任祝永兵明知羅某等人採取槍擊門窗等非法手段威脅拆遷村民,卻故意隱瞞不報,縱容其犯罪行為。陳某偷運砂石被發現,祝永兵利用村主任身份“打招呼”放行。公安機關調查陳某等人時,祝永兵向其提供出逃資金。2018年,路建新、李浩、祝永兵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李浩被所在單位開除(路建新、祝永兵此前已離職),三人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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