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直銷行業的兩次危機:歷經坎坷,仍在風雨中前行

與中國大陸不同,直銷在中國臺灣地區也被稱為“多層次傳銷”。由於特殊的歷史原因和地緣因素,被稱為“亞洲四小龍”之一的臺灣成為第一批接納直銷模式的華語地區,而臺灣的直銷行業,雖深受臺灣地區政治環境和經濟結構的影響,但在歷經了半個世紀的多次起伏後,仍能有良好發展,這對於直銷後發的中國大陸來說,極具特殊意義。

臺灣直銷行業的兩次危機:歷經坎坷,仍在風雨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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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美國宣佈停止對臺經援,臺灣開始謀求經濟轉型。一方面走出口導向型戰略,重點發展勞動密集型的加工產業,另一方面則大力推動“十大建設”工程,投資興建一批公共基礎設施,臺灣經濟在整個1970年代爆發出了極大的活力,GDP年平均增速超過了20%。而經濟的持續發展帶來島內民眾消費水平的提升,為直銷的出現提供了良好的契機。

但開放的經濟政策,給臺灣帶來的不止是轉移的產業,還有一批海外的不法之徒,這對臺灣當時還屬於新興模式的多層次直銷來說,不算一個好的開始。負面事件頻發,幾乎是所有想要發展直銷的國家或地區的必經之路,臺灣也無可避免。這其中最為臭名昭著的便是1978年成立的“臺家公司”。這家公司名為銷售清潔劑,實則是由日本詐騙集團Best Line破產後偷逃來臺的兩位日本人所建立的“老鼠會”,在三年時間裡就發展成員達11000人,斂財超過四億新臺幣,為臺灣新生的直銷業蒙上一層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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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入1980年代,臺灣的直銷業才開始更多地由民間“正能量”引導。

先是於1982年進入臺灣市場的雅芳與安利,這兩家成熟的海外直銷公司為臺灣引入規範的直銷理念提供了範例。同時,臺灣本土的直銷公司也在積極聯動,在臺灣英文雜誌董事長陳嘉男的牽頭下,雅芳、安利、臺英、松柏、統健、怡樂智六家直銷公司於1986年成立了臺灣地區“直銷聯誼會”,並在1988年,加入世界直銷協會聯會。1990年12月,在經過臺灣地區“內政部”核准後,正式更名為臺灣地區“直銷協會”。

“直銷協會”共分為法規委員會、商德約法委員會、公共事務委員會、會籍委員會、財務委員會,五個委員會各司其職,將“作為直銷業者與政府或司法執法者及立法人員、媒體及消費者等多元社會中各種相關社會成員的溝通橋樑”。“直銷協會”的成立,宣告了臺灣直銷業進入一個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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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代,在民間力量的遊說活動下,臺灣地區當局開始正視直銷業。

1992年1月27日,臺灣地區“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正式成立,臺灣的直銷業有了明確的官方主管部門。緊接著在2月4日,臺灣地區《公平交易法》開始實施,其中的第23條專門對“多層次傳銷”做出明確規定,不允許“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它經濟利益,主要系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同時,該法條的附屬前三項明確了參與人退出直銷事業的相關權利,而附屬第四項對直銷事業的展開做了簡單條目規定。隨後在2月28日,“公平交易委員會”依照《公平交易法》第23條第四項,發佈《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

這部只有八條的附屬性法規,使臺灣的直銷業突破了“無法可依”的歷史。其中第三條規定了直銷商展開業務時需要向主管機關的報備事項;第四條規定了直銷商在參與人加入時必須告知其的相關事項;第五條詳細明確了參與人在退出直銷事業時所擁有的權利義務;第六條規定了直銷商在其主要營業場所必須公開報備的書面資料;第七條列舉了直銷商行為的六項禁令。

法令的公佈實施,改變過去十幾年來臺灣地區當局面對直銷業束手無策的窘境,同時也能初步達到約束直銷商業行為、打擊不法投機分子的目的。而臺灣的學界則緊隨官方腳步,於1992年11月成立了“直銷市場發展學會” ,進一步促進島內直銷業健全發展。因此,臺灣直銷業績迎來一個暴漲期,在1995年達到448.5億新臺幣的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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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就是臺灣直銷業的第一次危機。

1996年臺海危機、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1999年“9·21”南投地震,接連不斷的風波與危機,直接拖累臺灣經濟,GDP年增長率從1996年的9.54%逐年下降到1999年的4.36%。再加上期間“公平交易委員”大力取締違法雙軌制公司,以及如三光吉米鹿、康薈等負面事件發生,臺灣直銷業迎來了4年的衰退,從1995年的峰值跌至1999年357.3億新臺幣,直銷企業數量也不增反減。

而也正是在這個衰退期,臺灣民間和當局也在不斷思考直銷的未來。在臺灣“直銷協會”的遊說運作下,1999年2月3日,臺當局公佈了《健康食品管理法》,在食品與藥品之間的中間地帶加入了健康食品(在臺灣“保健食品”被也稱為“健康食品”)這個類別,並由獨立的法規來管理,確立了健康食品的法律地位。同年的7月1日,臺灣開始實行經過大幅修訂,變為六章26條的《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使整個直銷業向一個更加精準、務實的方向發展。可正當臺灣直銷業在經歷低潮整頓後,準備以穩定成熟的姿態迎接新世紀時,危難再一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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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dot-com泡沫破裂,臺灣經濟遭受重創,在2001年出現首次GDP負增長,臺灣直銷業也只能匍匐前行,增長緩慢。但持續疲軟的經濟形勢,令臺灣各銀行將重心轉移至消費金融業務,並大規模對“雙卡”(現金卡與信用卡)放款,以刺激消費。

臺灣直銷業的第二次危機,自此拉開帷幕。

2004年6月至2005年7月,臺灣的“雙卡”合計放款總額在一年之間就由6631億新臺幣暴增為8056億新臺幣,大量直銷商向銀行辦卡借貸獲取高額本金來大量進貨,以此衝擊業績,提高獎金。於是在2004年,臺灣直銷業出現了高達31.38%的產值增長,達到683.04億新臺幣的歷史高位。最典型的案例是一家經營在線學習的直銷公司——階梯公司,其轉型直銷不過幾年的時間,2005年的營業額便達到32億新臺幣,是轉型前的幾倍。臺灣直銷業彷彿一改頹勢,前途一片光明,部分業內人士高呼“衝擊千億”的口號,卻沒看出風暴即將來臨。

雪崩時,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2005年“雙卡風暴”徹底爆發,再加上2006年“倒扁”運動帶來的島內政治局面混亂,臺灣直銷業一路俯衝,跌至2008年的514.3億新臺幣,回到泡沫前2003年的水平。由此,臺灣金融主管當局要求各銀行,不宜再與直銷企業合作辦理直銷商以消費借貸方式購買直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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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臺灣地區實現第二次政黨輪換,十年時間歷經兩次起伏的臺灣直銷業,整頓浮誇,迎來了一段長時間的穩定增長期,並在2013年超過了泡沫時期的峰值,達到716.7億新臺幣。而在這個增長期,臺當局仍不忘給直銷業賦予更多的力量。

2014年1月29日,臺灣地區公佈了七章41條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多層次傳銷”正式脫離《公平交易法》獨立成法,意味著臺灣直銷業在法律上從一種商業行為升格成為一個行業,而《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也能“更詳細更好地健全多層次傳銷之交易秩序,保護傳銷商權益”。同年4月16日,臺當局成立了臺灣地區“多層次傳銷商業同業公會”,該機構是世界上第一個直銷保護機構。而不同於民間組織性質的“直銷協會”,這個具有法律和官方意義的公會,將成為“跟政府交流、溝通的管道”,並且是“唯一具有法律代表性的橋樑”;同時,依照臺灣地區“業必歸會”政策,所有在臺直銷公司都必須在開業後一個月加入同業公會,以便更好地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

回顧臺灣直銷行業的發展歷程,雖歷經坎坷,但也仍在風雨中不斷前行。我們可以看到一個國家或地區直銷產業的健全、市場的興榮與否,不是隻憑藉一部法律、一次整頓就可以完善的,也不是單靠主管部門、各級政府的力量就可以實現的,需要的是法律法規的修訂增補,行業協會的建立推廣,民間力量的加強補位等一系列聯合政府、行業、社會多方力量的思考與行動。

只有這樣才能像臺灣直銷行業一樣,哪怕受限於經濟結構、屢遭負面打擊,也能在不斷摸索中,掙脫泥濘,向陽而生,而這對於當下中國大陸直銷行業的後續發展,無疑具有建設性的啟迪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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