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撒谎,知道后果后这个被告慌了

扬子晚报网5月5日讯 (通讯员 仇志泉 记者 王国柱 )“我在庭审中捏造事实,现已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向法庭道歉,保证今后实事求是、诚实守信,希望得到法庭原谅。”一名在庭审中撒谎的被告,听说将面临拘留等处罚,赶紧承认错误,书写悔过书。记者昨天获悉,因其悔过态度诚恳且归还了欠款,法院决定不予处罚。

今年1月,从事柴油经销业务的市民孙武向靖江法院斜桥法庭提起诉讼,状告顾客刘刚。孙武说,刘刚因运输需要,从2015年6月至2016年1月期间,多次向他赊购柴油,共赊欠2.8万余元。他多次催要,刘刚却一直未支付,请求判令刘刚立即将欠款付清。然而,庭审中,刘刚却坚称自己不是运输车车主,该车辆属于某物流公司,他只是该物流公司雇佣来负责开这辆车的员工,每月工资近5000元。赊购柴油也是公司负责人和孙武联系的,他只是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这么多柴油。刘刚还提供了机动车登记证书,证明该运输车是某物流公司购买的。他认为,自己的运输款是向运输队队长拿的,队长从运输款中拿出一部分柴油款与孙武结账,孙武应向运输队队长追要柴油款。孙武是因为在2015年后找运输队队长要不到钱了,才向车队的每个人要钱。

对此,孙武驳斥道,该运输车就是刘刚自己的,刘刚只是将自己的运输车挂靠在某物流公司名下而已。他从来都不认识该物流公司负责人。刘刚和其他几名运输车车主都向他赊购过柴油,一般是他们所在车队的队长打电话给他,让他送油,到每年年底,他凭送货单载明的金额找每个车主单独结账。双方各执一词。该案择日再审时,承办法官传唤某物流公司负责人到庭。该负责人证实,车子所有人是刘刚,只是挂靠在该公司名下。该公司并未雇佣过刘刚,没有和刘刚签订过劳动合同、发放过工资。直到此时,刘刚才不再抵赖,承认自己说了谎、向法庭作了虚假陈述。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靖江斜桥法庭可以对刘刚作出罚款、拘留等处罚。刘刚赶紧主动将2.8万余元欠款全部归还给孙武,近日又到斜桥法庭道歉悔过。靖江斜桥法庭考虑到刘刚态度诚恳且归还了欠款,决定不予处罚,责令刘刚具结悔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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