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秦淮、建鄴區2019最新中小學招生方案出爐

今日(5.6),南京各區陸續公佈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具體實施方案。

鼓樓:http://nj.leju.com/news/2019-05-06/20056531136812386406001.shtml

江寧:http://nj.leju.com/news/2019-05-06/16006531075024257076371.shtml

江北:http://nj.leju.com/news/2019-05-06/12246531020767235460340.shtml

秦淮、建鄴區具體內容如下:

秦淮區

小學:

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

年滿6週歲(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本區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其年滿6週歲當年向所屬施教區小學提出申請,並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醫學診斷證明,由區教育局審核批准。殘疾兒童入學年齡可視不同情況放寬到7週歲或8週歲。任何學校不得招收不足6週歲的兒童入學。

(二)公辦小學招生

1.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

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產權證(產權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證,持有者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的,可正常報名。原則上,新生入學報名的一年前須辦理好上述相關手續,並實際居住在戶籍、房屋產權證所在地。原則上每套住房六年內只能安排一名學生在施教區小學正常入學(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1)屬下列情況之一併持有相應證明材料的,按正常入學辦理。

①兒童隨父母一方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兒童戶口隨法定監護人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兒童戶口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都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及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適齡兒童申報戶口之日起,即隨父母戶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的。

(2)拆遷家庭子女入學報名

①拆遷家庭未安置或未購買新房的,在原施教區小學報名。

②已安置或購買新房且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到新安置或購房所在地的施教區小學報名。

③所安置或購買新房已交付但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憑相關證明材料,由新安置或購房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3)二手房購買者子女入學

①一年級新生入學,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小學招生報名前一年(至5月31日止)辦好二手房的產權證及戶口遷入手續,並實際居住滿一年(至2019年5月31日止)。

②凡在學生學習中途購買二手房的,根據該施教區學額情況安排就讀,如施教區的學校學額已滿,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2.特殊兒童入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義務教育普通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應按規定積極接納區域內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精神及多重殘疾等特殊兒童少年入學,嚴格做到“零拒絕”。普通小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教育診斷與評估認定、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入學或休學康復後復學。

3.政策照顧對象

依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對符合政策規定的以下對象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秦淮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子女等。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依據南京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我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9〕12號)要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我區公辦小學就讀,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應在我區暫住地已實際居住滿一年(至2019年5月31日止),同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父母(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父母(法定監護人)在本區居住滿一年(至2019年5月31日止)的居住證或暫住證;

(3)監護人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個人繳納南京市社會保險滿一年憑證(至2019年5月31日止),且無補繳、未中斷;或經市場監管部門頒發的滿一年(至2019年5月31日止)的在寧有效營業執照,且在之後一直按規定正常經營,未中斷;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5)出生證及預防接種證等證件。

符合以上條件的隨遷子女,由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於6月28日攜帶相關材料到區內有空餘學額的指定報名點學校申請報名。待本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後,統籌安排學校就讀,不參加電腦派位。若外來務工人員(法定監護人)在為其隨遷子女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一經查實,區教育局將不予安排隨遷子女入學。

(三)民辦小學招生

依法支持民辦學校規範辦學。各民辦小學原則上在秦淮區域內招生,招生方案由區教育局審核批准後,報市教育局備案,向社會公佈。各民辦小學實行免試按計劃招生,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選拔生源,不得超計劃招生。2019年民辦小學通過全市統一網絡平臺組織報名招生,每名適齡兒童最多可選報2所民辦小學。孩子一旦被一所民辦小學在網上確認錄取,相關信息即被系統鎖定,只能在該校建立學籍,其他民辦學校無法再錄取,也不能回施教區公辦小學。

選擇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仍需按照要求履行公辦小學報名登記等手續,以保證入學不受影響,未按規定時間履行公辦小學報名登記手續的,由區教育局依法統籌安排。

(四)公辦小學空餘學額、民辦小學電腦派位

1.公辦小學空餘學額電腦派位

符合正常入學條件的本區適齡兒童在規定時間內,可選擇一所區域內實行電腦派位的熱點公辦小學參加派位。申請電腦派位報名人數超過學校空餘學額數的,實行電腦派位、等額錄取;申請電腦派位報名人數未超過學校空餘學額數的,實行全額錄取。

以下情況由區教育局依據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不參加電腦派位:

①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常住地、產權證不符的;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的。

②報名登記時須出具監護人及適齡兒童的戶口簿、房屋產權證及兒童預防接種證等有關證件(證明)。適齡兒童父母(法定監護人)應確保相關證件的真實有效,如與事實不符,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正常入學資格,並由區教育局按照相關政策處理。報名登記工作開始後,適齡兒童家庭住房或戶籍變更的、過期報名的,由學校登記情況並報區教育局,並由區教育局按照相關政策處理。

③戶籍審核中出現的其他特殊情況等。

2.民辦小學電腦派位

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實行電腦派位方式隨機錄取,通過電腦派位方式錄取的學生比例為招生計劃的20%。符合本區正常入學條件且在“我的南京”APP成功報名秦淮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其監護人可根據需要,在規定時間內選擇一所本區民辦小學參加電腦派位。

如有參加公辦小學空餘學額、民辦小學電腦派位的意願,請於6月2日至3日到所在施教區小學填報志願表。學生只能在規定招生範圍內的民辦小學和區內熱點公辦小學中選擇一所學校填報電腦派位志願表。參加電腦派位未被錄取的學生,回原施教區就讀。參加電腦派位已被錄取但不去電腦派位學校就讀的學生,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初中:

報名要求:

1.在戶籍所在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由各小學組織升學報名。跨區就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南京市跨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登記接洽單》、監護人戶籍簿、監護人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材料,到監護人房屋產權及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辦理升學登記手續。

2.應屆小學畢業生具有所在施教區戶籍,其戶籍原則上應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戶籍須與實際常住地、房屋所有權證(持有者是學生法定監護人)一致。在2018年5月31日前辦理好戶籍、房屋所有權證相關手續並實際居住的畢業生可在施教區入學。原則上每套住房只安排一名學生在施教區初中校就讀。

(1)屬下列情況之一,按施教區入學辦理:

①畢業生戶籍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另一方是不在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在外地工作、務農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畢業生戶籍隨法定監護人的。

②畢業生戶籍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其父母均為不在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

③畢業生自出生之日即隨父母戶籍落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且戶籍從未遷移過,其父母均未購買或分配住房。

(2)屬下列情況之一,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①擁有我區戶籍的畢業生,其家庭因拆遷等原因尚未安置或未重新購房的;已安置或重新購房、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②集體戶、戶籍空掛、無房產的。

③未按要求及時報名的。

④其他特殊情況。

3.經審核符合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如有參加電腦派位意願,於6月9日至 10日填報電腦派位志願表。在區內各小學就讀的在現就讀小學填報,跨區就讀的到戶籍所在區教育局指定地點填報。學生只能在規定招生範圍內的民辦學校、南京外國語學校和區內熱點公辦初中校中選擇一所學校填報電腦派位志願表。凡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就讀的小學應屆畢業生不得參加區內熱點公辦初中電腦派位。

4.在我區小學就讀且符合政策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依據南京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我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9]12號)文件精神,待我區符合入學條件的本區戶籍學生學位派定後,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進入公辦初中就讀,不參加電腦派位。

招生辦法:

(一)公辦初中招生

1.公辦初中依法保證施教區內每位應屆小學畢業生的初中義務教育學位,保障符合政策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義務教育普通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教育診斷與評估認定、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特殊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或休學康復後復學。符合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相應初中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2.2019年秦淮區公辦初中招生的施教區劃分施行單校劃片和多校劃片並存的方案。

秦淮區原白下區域實行單校劃片,為施教區內每位應屆小學畢業生派定初中義務教育學位。

秦淮區原秦淮區域實行多校劃片,為施教區內每位應屆小學畢業生派定初中義務教育學位。秦淮區原秦淮區域公辦學校招生劃分為三個片區進行,若填報同一所學校志願人數未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數,即直接錄取;若填報人數超過該校招生計劃數,則採用電腦派位的辦法決定錄取。未能錄取者由區教育局統籌分配。

3.2019年全區初中新生統一報名登記結束後,根據初中招生計劃及新生報名情況,確定並公佈有空餘學額的熱點公辦初中學校名單及電腦派位計劃。符合正常入學條件的秦淮區戶籍應屆小學畢業生可在規定招生範圍內申請參加區熱點公辦學校的電腦派位,電腦派位未能錄取者在原施教區就讀。

4.依據《南京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2019】8號)文件精神,對以下對象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秦淮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子女等。

(二)民辦初中和南京外國語學校招生

民辦初中和南京外國語學校的招生工作遵照《南京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9年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2019】8號)文件精神執行。

南京鄭和外國語學校和南京秦淮外國語學校電腦派位方式錄取的學生比例不低於招生計劃的20%,兩校的電腦派位在規定招生範圍內進行。

(三)特長生招生

經省教育廳批准的相關初中學校可按規定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的名義招收學生。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的學校,由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相關專業水平測試和錄取工作。被錄取的體育、藝術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電腦派位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

建鄴區

劃重點:

問:在民辦小學報名的,還需要回施教區公辦小學登記嗎?

答:所有建鄴戶籍的適齡兒童必須在5月11日 、12日到施教區學校登記報名,以確保具有民辦小學搖號和回施教區小學就讀的資格。

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按照2019年南京市建鄴區小學招生政策,凡符合施教區入學條件並正常在施教區學校報名的適齡兒童都可到施教區學校就讀;未在施教區學校正常報名的,將由區教育局依法統籌安排。

小學:

招 生 辦 法

(一)報名條件

新生入學年齡應滿六週歲(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六週歲的兒童入學。適齡兒童確因身體等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提供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由區教育局批准。殘疾兒童入學年齡可視不同情況放寬到7週歲或8週歲。

(二)公辦學校招生

保障適齡兒童義務教育學位,確保2019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關文件要求。

1.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不動產權證(持有者僅為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且實際居住不少於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可在施教區小學報名入學。除雙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外,原則上每套住房六年內只安排一名適齡兒童在施教區小學就讀。

(1)屬下面情況之一併持有相應證明材料的,也可以在施教區小學報名入學:

①兒童戶籍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並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外地戶籍、務農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其子女戶籍隨法定監護人,並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適齡兒童戶口單立或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的,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的。

③適齡兒童隨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未分配住房,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且戶口從未遷移過的。

(2)材料審定過程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①適齡兒童家庭拆遷尚未購買新房的,應出具相關部門的拆遷證明,由適齡兒童全家戶籍所在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拆遷後重新購房、但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應出具相關部門的購房證明,由新購房所在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②適齡兒童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常住地址、不動產權證不符的,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的,由戶籍所在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③報名登記工作開始後,適齡兒童家庭住房或戶籍變更的、過期報名的,由戶籍所對應的學校登記情況並報區教育局,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④材料審定中其他特殊情況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依法統籌安排。

(3)二手房購買者子女入學

適齡兒童入學,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在招生報名前辦好二手房的不動產權證及戶口遷入手續,並實際居住。自2020年起,原則上須在一年前(至當年5月31日止)辦好上述相關手續。不符合相關規定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政策照顧對象。在義務教育招生入學過程中,對以下對象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建鄴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子女等。

3.特殊兒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特殊教育學校和義務教育普通小學應積極接納視力、聽力、言語、智力及肢體殘障等特殊兒童入學,嚴格做到“零拒絕”。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教育診斷與評估認定、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兒童入學或休學康復後復學。對於身體、心理有特殊情況的兒童,其法定監護人有明確告知學校的責任。

4.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南京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我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9〕12號)要求,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促進教育公平。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處於義務教育階段、隨務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來寧暫住、非南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不包括本市戶籍在市內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我區公辦小學就讀,應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複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居住證,需在建鄴區居住地連續居住且滿一年(居住年限計算至當年5月31日止);

(3)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在寧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5)醫療部門規定的新生兒及幼兒時期體質健康發展狀況的預防接種的相關證明。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持以上材料,待建鄴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完成後,於8月1、2日安排符合政策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登記,8月10日前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小學就讀,完成學位派定。若隨遷子女在報名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一經查實,根據寧教規劃〔2019〕12號文件,區教育局有權拒收該生入學。

(三)民辦學校招生

依法支持民辦學校規範辦學。民辦小學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衝擊。民辦小學實行免試按計劃招生,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選拔生源,不得超計劃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小學,實行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兩種形式,通過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比例不低於招生計劃的20%。各民辦學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方案由區教育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後,按照統一的時間節點向社會公佈並規範有序實施。

公辦小學施教區

官宣!秦淮、建邺区2019最新中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官宣!秦淮、建邺区2019最新中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本辦法由建鄴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初中:

招 生 辦 法

(一)報名安排

在建鄴區小學就讀的具有本區戶籍的應屆畢業生由各小學組織升學報名。

跨區就讀的具有本區戶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南京市跨區就讀的小學畢業生回戶籍地登記接洽單》、戶口簿、不動產權證等有關材料,到區教育局統一安排的報名點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二)公辦學校招生

保障適齡少年義務教育學位,確保2019年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符合教育部、省和市相關文件要求。

1.施教區免試就近入學。應屆小學畢業生應具有所在施教區家庭正式常住戶口,其戶口原則上應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同一戶籍,且戶籍與實際常住地、不動產權證(持有者僅為適齡少年的法定監護人)三者一致,且實際居住不少於一年(至當年5月31日止),可就近入學。除雙胞胎、符合政策的二孩外,原則上每套住房三年內只安排一名適齡少年在施教區學校正常就讀。

(1)屬下面情況之一、持有相應證明材料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可按正常就近入學辦理:

①畢業生的戶籍隨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一方,並在施教區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現役軍人、外地戶籍、務農或出國定居的;父母離異,其子女戶籍隨法定監護人,並在施教區常住的。

②畢業生的戶籍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區常住,其父母雙方均為不在本市的現役軍人或公派出國工作的專家、技術人員的。

③畢業生隨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落戶,其父母雙方均未購買或未分配住房,且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實際常住、戶口從未遷移過的。

(2)材料審定過程中特殊情況的處理:

①畢業生家庭拆遷尚未重新購房的,應出具相關部門的拆遷證明,由畢業生全家原戶籍所在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畢業生家庭拆遷後重新購房、尚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應出具相關部門的購房證明,由新購房所在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②畢業生與法定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戶籍與常住地址、不動產權證不符的,集體戶或戶籍空掛且家庭無房產的,由戶籍所在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③畢業生戶籍在遷入地戶籍審查認定結束後才遷入的,由遷入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④材料審定中其他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由區教育局依法統籌安排。

(3)二手房購買者子女入學

應屆小學畢業生入學,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應在招生報名前辦好二手房的不動產權證及戶口遷入手續,並實際居住。自2020年起,原則上須在一年前(至當年5月31日止)辦好上述相關手續。不符合相關規定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初中特長生。相關初中學校應依據經上級行政部門批准的計劃招收體藝特長生,其他學校一律不得以特長生名義招收學生。招收體藝特長生的學校,按照市區相關文件精神,組織專業水平測試和錄取工作,並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被錄取的體藝特長生只能到錄取學校報到入學,不再進行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也不再參加任何電腦派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

3.政策照顧對象。在義務教育招生入學過程中,對以下對象給予適當照顧:烈士子女;因公犧牲的軍人和警察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全國勞模及對建鄴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子女等。

4.特殊少年。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教育條例》,特殊教育學校和義務教育普通中學應積極接納視力、聽力、言語、智力及肢體殘障等特殊少年入學,做到“零拒絕”。義務教育階段普通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經教育診斷與評估認定、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適齡特殊少年入學或休學康復後復學。對於身體、心理有特殊情況的少年,其法定監護人有明確告知學校的責任。

5.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根據南京市教育局《關於做好我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工作的通知》(寧教規劃〔2019〕12號)文件要求,切實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促進教育公平。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是指處於義務教育階段、隨務工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來寧暫住、非南京市戶籍的適齡少年。不包括本市戶籍在市內跨區流動的務工人員子女。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到我區公辦初中就讀,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1)家庭戶口簿和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身份證;

(2)由公安部門出具的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居住證,需在建鄴區居住地連續居住且滿一年(居住年限計算至當年5月31日止);

(3)隨遷子女法定監護人相對穩定工作證明,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個人在寧繳納社會保險連續且滿一年憑證,或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在寧連續且滿一年有效營業執照(相關證照年限計算均至當年5月31日止);

(4)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相關證明材料;

(5)畢業生的學籍卡和小學高年段素質報告書。

隨遷子女入學原則上由小學就讀地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區教育局待本區戶籍學生義務教育學位派定完成後,於8月1、2日安排符合政策條件的、尚未取得學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登記,8月10日前統籌安排公辦初中就讀。已統籌安排的應屆隨遷子女小學畢業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相應初中校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不再保留學位。若隨遷子女在報名登記時提供與事實不符材料,一經查實,根據寧教規劃〔2019〕12號文件,區教育局有權拒收該生入學。

6.公辦初中空餘學額電腦派位。今年繼續開展熱點公辦學校空餘學額電腦派位工作。區教育局對區內有空額的熱點公辦學校採取公開報名、電腦派位的方式進行招生。符合就近入學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可申請參加電腦派位。

參加電腦派位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必須在規定時間進行電腦派位報名,逾期未報名的不得補報。畢業生法定監護人須填寫電腦派位申請表並簽字確認。被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回施教區學校就讀,施教區學校不再為其保留學位。

(三)民辦初中學校招生

依法支持民辦學校規範辦學。民辦初中實行免試按計劃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堅決防止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衝擊;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選拔生源;不得超計劃招生。當民辦初中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時,實行電腦派位和自主招生兩種形式,通過電腦派位錄取的學生比例不低於招生計劃的20%。各民辦學校按市教育局要求制定招生方案,方案由區教育局審核、報市教育局備案後,按照統一的時間節點向社會公佈並規範有序實施。

公辦初中施教區

官宣!秦淮、建邺区2019最新中小学招生方案出炉

本辦法由建鄴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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