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龍巖:五一執行不停歇 二十分鐘拘留倆拒執人

福建龍巖:五一執行不停歇 二十分鐘拘留倆拒執人


“喂,是永定法院嗎?現在賴某輝就在家裡,你們快來抓他。”5月3日上午10時許,福建省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法院“執行110”指揮中心接到申請執行人的舉報線索後,迅速出警,二十分鐘後,執行幹警就到達被執行人賴某輝的家中。

逃避執行 一家三口皆在黑名單

範某榮與賴某輝、戴某梅既是鄰居又是朋友。2015年年初起,賴某輝、戴某梅因生意週轉急需資金,分期分批向範某榮共計借款70多萬元。借款到期後,賴某輝、戴某梅卻以各種理由拖延歸還。經範某榮多次向賴某輝、戴某梅催收,其子賴某權自願提供擔保,保證會如期歸還上述借款,但經範某榮多次催促,三名被執行人依舊分文未付。

無奈之下,範某榮將賴某輝一家三口訴至永定法院。

2016年9月,永定法院經審理作出判決,賴某輝、戴某梅應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共同返還範某榮借700000元並支付利息。賴某權對賴某輝、戴某梅的上述借款本息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2017年2月,範某榮向永定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永定法院立案執行後向賴某輝、戴某梅、賴某權送達執行通知書、執行裁定書、限期履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2017年至今,永定法院對賴某輝一家三口開展了多次執行行動,因其名下暫無可供執行的財產,且行蹤不定,長期外出、逃避執行,故多次執行總是落空。

迅速出警 20分鐘內抵達現場

2019年5月3日上午,當範某榮得知今年五一賴某輝一家三口回家的消息後,立刻向永定法院“執行110”指揮中心電話舉報賴某輝一家三口在家的線索,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永定法院“執行110”指揮中心接到申請執行人的舉報線索後,該院執行局局長童秉湘立刻組織值班幹警,前往賴某輝的家中。接到舉報電話二十分鐘後,永定法院執行幹警就到達賴某輝的家中。

執行有溫度 更有態度

賴某輝表示這次一家三口回家是因為家中母親腳摔傷了,全家人回來看她。

“我沒有錢還款啊。我月底有2000元能夠到賬,我先還2000元行不行?”賴某輝表示自己沒有錢還款,最多隻能這個月底的時候還2000元。範某榮覺得這2000元與賴某輝所欠金額差距太大,拒絕這種還款方式。

執行法官考慮賴某輝母親腿腳摔傷,行動不便,需要人照料,決定留下戴某梅照料賴某輝的母親。執行法官將賴某輝、賴某權拘至法院,並對賴某輝、賴某權依法採取司法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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