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惠州:魚、花與人都要保護

住在惠州:魚、花與人都要保護


2019年春節前後,接觸到3個案件的信息,關於魚、花、人。

魚的案件,發生在惠陽,各媒體都有報道,某人想吃魚,就偷一條草魚,草魚被追回,嫌疑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花的案件,發生在仲愷,未見報道,嫌疑人喜歡養花,看見漂亮的花草就順回家,被警察抓獲後,花已經退回給事主,嫌疑人也被追究刑事責任。

住在惠州:魚、花與人都要保護

人的案件,發生在惠陽,也未見報道,因為停車剮蹭,本來平靜協商,不料,一方家人突然發飆,猛烈指責另一方,並作勢要教訓人家,結果刺激人家腦出血,未能搶救過來。該類案例各地時有發生,既有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也有不追究的。這個案件,不知道結果。

魚和花,要保護,保護的是社會秩序和公民的財產安全;人,本來應該更要保護,但似乎比不會說話的魚和花就複雜很多。

20190225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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