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鹿系當天資產涉案數據曝光:吸收2.6萬人184億餘元 60億未兌付


快鹿系當天資產涉案數據曝光:吸收2.6萬人184億餘元 60億未兌付



金融虎訊 3月13日消息,自今年1月份快鹿系集團集資詐騙案宣判後,其關聯公司當天資產系的具體涉案金額也於近日曝光。金融虎注意到,據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公開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示,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間,當天資產公司共計吸收2.6萬餘人集資款184.4億餘元,轉入快鹿集團公司資金池。至案發,有60.38億餘萬元集資款未歸還。

今年1月16日,備受矚目的快鹿案有宣判結果,金融虎亦曾報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做出判決,被告人黃家騮、韋炎平以集資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徐琪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3年。公開判決顯示,被告單位上海快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海長寧東虹橋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東虹橋融資擔保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黃家騮、韋炎平、周萌萌、徐琪(美國籍)等15人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系列案件,對快鹿集團、東虹橋小貸公司、東虹橋擔保公司分別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罰金人民幣15億元、2億元、2億元。對黃家騮、韋炎平以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對徐琪以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對周萌萌等其餘12名被告人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9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

法院審理查明,2013年9月至2015年8月間,涉案人施建祥(另案處理)為實施非法集資活動,組建了個人實際控制的以快鹿集團為核心並統一管理東虹橋小貸公司、東虹橋擔保公司以及金鹿系、當天系、中海投系等融資平臺的快鹿系集團。


2014年3月至2016年4月,涉案人施建祥指使東虹橋小貸公司提供虛假債權材料、東虹橋擔保公司匹配虛假擔保函件,再由金鹿系等融資平臺包裝成各種理財產品,連同中海投系融資平臺擅自發行的基金產品等,在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採用召開推介會、發送傳單和互聯網廣告、隨機撥打電話、舉辦或贊助演出等方式通過門店、互聯網等途徑向社會公眾公開宣傳和銷售,從而非法集資共計434億餘元。上述非法集資所得錢款均被轉入涉案人施建祥、快鹿集團實際控制的銀行賬戶,除282億餘元被用於兌付前期投資者本息外,其餘款項被用於支付各項運營費用、股權收購和影視投資等經營活動、轉移至境外和購置車輛以及個人揮霍、侵吞等。至案發,本案實際經濟損失共計152億餘元。


快鹿系當天資產涉案數據曝光:吸收2.6萬人184億餘元 60億未兌付



當天系融資平臺也屬於快鹿系集團之一。今日,金融虎注意到,據最新公開的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一份關於涉案人的刑事裁定書顯示,原審法院根據證人證言、同案犯供述,上海快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上海當天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工商登記資料,《資產管理諮詢服務協議》、《委託劃扣授權書》、《債權轉讓及回購協議》、擔保承諾函、上海滬港金茂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司法會計鑑定意見書》、公安機關出具的工作情況、戶籍資料等證據判決認定:2014年初,快鹿集團公司(另案處理)實際控制人施建祥(另案處理)等人直接操縱或指使他人操縱快鹿集團公司的多家關聯公司,控制大量空殼公司。由快鹿集團公司控制的多家資產管理公司提供大量含有虛假成分的“債權”,由邵永華、鄭洋、程靜悅(均另案處理)等在施建祥的指使下,先後設立當天資產公司、上海當天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當天財富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當天財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當天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上海當天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運作“當天銷售平臺”。


快鹿系當天資產涉案數據曝光:吸收2.6萬人184億餘元 60億未兌付



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期間,當天資產公司未經有關部門批准,組織銷售團隊,採用召開推介會、打電話、制發宣傳單等方式向社會公開宣傳,通過與出資人簽訂《資產管理諮詢服務協議》、《債權轉讓與回購協議》,提供《擔保承諾函》,承諾保本保息,向出資人“居間銷售”年化利息為3.65%-17%不等的含有虛假成分的債權轉讓、基金等“產品”,共計吸收2.6萬餘人集資款1,844,000餘萬元,轉入快鹿集團公司資金池。至案發,有603,800餘萬元集資款未歸還。


快鹿系當天資產涉案數據曝光:吸收2.6萬人184億餘元 60億未兌付



據金融虎瞭解,這也是快鹿旗下當天資產案首次已公開可查詢到的具體涉案數據。2016年9月13日晚間,上海長寧公安分局發佈案情通報,對“金鹿財行”和“當天財富”兩家單位立案偵查,並對相關責任人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同時,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官方微信“上海發佈”公告,確認“金鹿財行”及“當天財富”兩家融資平臺涉嫌非法集資對其立案偵查。

公開資料顯示,當天系已公開判罰的員工已有6人,其中兩人曾任分公司副總經理。2018年4月20日,金融虎曾發佈了“當天金融奉賢分公司4人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獲刑”的報道,根據當時判決書統計瞭解到,當天金融奉天分公司涉案4人累計的非法吸存金額達3.6億餘元,截至案發,累計未兌付金額達1.35億餘元。刑期分別在1年到2年之間。

金融虎還注意到,根據今年最新公開的兩份判決書顯示,當天資產案靜安分公司又新增2人被判罰,其中1人曾任分公司副總經理。根據判決書顯示,兩人累計參與吸收集資款共計2.85億元,未兌付1.37億餘元。1名理財經理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另1名副總經理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二審被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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