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軟暴力”催債刑事案件在長清開庭

編者按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我市各級政法機關持續保持對黑惡勢力高壓態勢,不斷提升執法辦案規範化、法治化水平,依法嚴懲黑惡勢力違法犯罪,彰顯了市委、市政府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力度和決心,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堅強法治保障。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我市辦理了一批黑惡勢力犯罪典型案件。從今天起,市掃黑辦聯合本報陸續公佈部分案例。

本報5月6日訊 近日,由長清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某、賈某某、苑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6人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犯罪一案,在長清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這是《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出臺後,山東開庭審理的首起“軟暴力”催債刑事案件。

長清區檢察院指控,張某自2014年以來從事高利貸業務。為向金某追索欠款,2016年11月,張某在金某住宅大門、西牆噴塗“金某還錢”字樣。2016年9月18日至20日,金某的父親舉行葬禮時,張某等人用大喇叭喊“金某還錢”,還放鞭炮、播放音樂、拉橫幅,直至葬禮結束。金某稱,他曾分兩次向張某借款9萬元,後來利滾利需要還款200多萬元。因為無法還清欠款,金某躲到外地,妻子與其離婚。“我家裡大門都被焊死了,父親出喪也沒敢回去。”張某則表示,在金某父親的葬禮上,他並未與金某家屬發生糾紛。

檢察機關指控,為向郝某追索債務,2016年3月11日,張某糾集多人到郝某經營的自行車店內將自行車強行拉走,還強行將郝某的表弟董某拉走,逼迫其給郝某的父親打電話催促還款,並強迫董某在其書寫的拖運自行車等費用共計2.22萬元的見證書上簽字。之後,張某向郝某的父親索要該筆款項及送還自行車的“押送費”1500元。

檢察機關還指控,2015年以來,張某、賈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交叉結夥,向張某甲、張某乙、安某某實施在住宅上潑油漆、砸窗戶等違法行為。

根據指控,2017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張某與劉某發生爭執,隨後張某糾集被告人賈某某、姚某某、宋某某、江某等20餘人,對劉某等人實施毆打,致使劉某等二人受傷。經鑑定,劉某所受損傷被評定為輕微傷。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張某、賈某某、苑某某、姚某某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以噴字、恐嚇等手段,多次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已形成以張某為首的惡勢力組織。

絕大多數被告當庭表示認罪悔罪。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

什麼是“軟暴力”

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了《關於辦理實施“軟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了“軟暴力”違法犯罪手段通常的幾種表現形式,其中一條即為擾亂正常生活、工作、生產、經營秩序的手段,包括但不限於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破壞生活設施、設置生活障礙、貼報噴字、拉掛橫幅、燃放鞭炮、播放哀樂、擺放花圈、潑灑汙物、斷水斷電、堵門阻工,以及通過驅趕從業人員、派駐人員據守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控制廠房、辦公區、經營場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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