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不動產權證為何一推再推?相關部門督促開發企業完善手續

最近,瀘縣藍波灣小區2期10號樓的業主李先生向瀘州陽光政務反映,他們小區是在2016年8月交房的。購房合同上註明:交房之日起720天內開發企業為業主辦理好不動產權證書。但是現在早已超過了合同約定的期限,李先生等業主的不動產權證書都沒有辦理下來。業主希望能儘快辦理,並且開發商應當按合同約定,對違約情況作出相應的賠償。

办理不动产权证为何一推再推?相关部门督促开发企业完善手续

對此,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回覆說,經過調查,目前藍波灣小區2期小區還差人防手續沒有辦理,所以產權證也沒有辦理。最近,瀘縣政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發企業及業主舉行了一次座談,開發企業承諾三個月內,為業主辦理好產權證。瀘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將督促開發企業抓緊時間為業主辦理不動產權證書,以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如果開發企業沒有按《商品房買賣合同》履行約定,購房人可通過司法途徑,追究開發企業的違約責任。

記者 文迪

文章關鍵字: 迴音壁 瀘州陽光政務 編輯:伍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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